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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没钱花凌晨盗窃 归案获刑3年罚5千
发布时间:2013-05-08 08:42:35


     本网讯(易灿)   “80后”男子因厌烦打工而无钱消费,遂起意盗窃取财,日前被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985年4月5日出生于广西都安县板岭乡板岭村的赖华冠,心中向往城市生活,却苦于钱袋子空空如也。2012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决心走捷径取财的赖华冠窜到都安县城“天心阁”茶吧附近盗走澄江乡桑里村上桑二队村民周游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两轮男式摩托车,随后,驾驶盗得的摩托车窜到该县下坳乡下坳街蓝家元经营的鑫源通讯手机店,将店内一台电脑主机及显示器、7部手机一并盗走。经都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905元;被盗的电脑主机及显示器价值人民币2662.47元;被盗的诺机亚1280直板手机价值人民币160元;被盗的诺基亚CI-02滑盖手机价值人民币205元。

    次日凌晨3时许,赖华冠故计重演,窜到该县板岭乡卫院门诊楼二楼,将卫生院的一台电脑、一个移动U盘及几十元零钱盗走。经都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窃的电脑价值人民币1574.44元,被盗的U盘价值人民币97.04元。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赖华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603.44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赖华冠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赖华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作出了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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