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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公信力更须理性心态
作者: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3-05-06 13:57:19


    最近,网上误读司法的两则新闻特别引人注目。一是江苏省高级法院针对“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假离婚等6种纠纷情形,向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对策及建议,被一些媒体误读为“要求复婚不予支持”,指责“法院不懂法”;二是温州部分购房者因房价下跌要求退房,被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约,败诉的购房者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而被处以司法拘留,网民又简单地误读为“不买房进班房”。

  长期以来,“一边倒”质疑司法公信的“吐槽”和“拍砖”现象屡见不鲜。巨额贪污犯因立功自首悔罪等情节未被处以极刑,被说成是“官官相护”,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刑事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而被从轻处罚,被说成是“花钱保脑袋”,法院有意在“和稀泥”;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罪犯处以缓刑、拘役或管制,被说成是法院有意“网开一面”的结果……在多数心态浮躁的人眼里,司法已然没有公信可言。

    这些现象,共同勾勒出当前公众对司法公信质疑的失衡心态图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说,“存在即合理”。毫无疑问,这种不良心态的滋生,正是当前司法公信力普遍偏低的真切投影。而这种不良心态的固化、交织与扩大、蔓延,又会进一步加剧司法公信滑向不被认可的边界,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价值观念的认知紊乱,其危害绝不可等闲视之。

    司法公信被普遍怀疑,其背后有着诸多深刻的原因。一方面,确有极少数案件因裁判不公,导致了公众对司法公正认知的偏离。因为“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很容易形成“一颗螺蛳坏一锅汤”的恶劣认知误导。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习惯性炒作、舆论误导等社会诱因。纵观所有误读司法公信的“吐槽”言论,我们不难发现,媒体难辞其咎。个别媒体为了点击率,将职业道德抛之脑后,信口雌黄,哗众取宠,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机械归纳,对法律问题研究不透,对法律精神理解不清,致使误读司法公信的文章频频出现。由于多数普通民众法律专业知识匮乏,对此难以辨别真伪,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习惯性思维下,人云亦云并推波助澜地质疑司法的公信,也就在所难免。

    由此观之,当前司法公信力偏低,固然与部分案件的处理不公有着千丝万缕般的联系,但更多的却是人云亦云的习惯性不良心态使然。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价值日趋多元化,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司法最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制权威的树立。因此,在司法公信没有达到其应有高度、公众期望值过高的现实语境下,提升司法公信力,更需要理性健康的思维、平和包容的胸怀。实践证明,仅凭“吐槽”或“拍砖”式的指责,无助于司法公信力的形成与提升;只有理性的心态成为所有人的精神导引和行为坐标后,才能更加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而这些理性心态的形成并稳固,需要全体公众日积月累的共同努力。

    历史因积淀而厚重,司法因传统而权威。缺乏传统的司法难以赢得社会的尊重,而传统权威的形成有赖于理性心态的创造与传承。因为道理很简单,个体情绪的状态,与整个社会心态的生长轨迹息息相关。面对司法公信力普遍不尽人意的现状,作为负责任的公众,更应该少一点戾气攻击,多一些理性探讨;少一点浅层宣泄,多一些深层思考。只有更多人的心态步入理性的良性循环轨道,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才有坚实的认知基础,司法公信力亦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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