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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党建工作“源动力”提升审判公信力
——以抓好基层法院党建管理工作的对策为视角
作者:桂钧军   发布时间:2012-06-26 16:28:37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专题班上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党建工作“源动力”作用,促进各项审判工作向前发展,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动力,成为摆在基层法院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以党建促审判,以审判树形象”的要求,党建工作还存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抓党员理论学习存在顾此失彼的倾向。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在具体运作时,基层法院却有重党组中心组学习,轻一般党员干警学习的倾向。总觉得党组中心组学习那是硬任务,每年地方党委组织部都有强调、有调阅、有检查,每学一次,既要向地方党委书面报告学习经过、体会和成果,也要按要求向本院干警通报学习情况,因此必须来实的,马虎不得。而对一般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主要还停留在布置上,年初将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下发到支部,其后就是每到年中和年末,再查阅一下各支部的学习记录,看看指定的学习内容是否有所反映就算了事,而很少下到支部进行具体指导。这样一来,就使有的支部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质量和效果。                                                                

   (二)围绕审判抓党建的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尽管基层法院也想了一些办法,让党建工作为法院的中心工作给力支持,但只是做一些间接性、辅助性工作。如设置“党员示范岗”,请案件当事人给党员干警下评语,开展评选“优秀模范党员”等,也只是一些务虚的表面工作,在如何使党建工作真正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营造细水长流的和谐氛围,以及如何在审判工作中使当事人增进对法官的亲切感,提升人民法院与老百姓的亲和力,提高审判效率,提高调解率,更多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一个司法和谐环境的长效机制,还缺乏实质性的研究和探索。甚至有的党员干警因工学矛盾而时有烦言,认为会议太多、活动太多、学习太多,反而影响了办案。

   (三)对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深入转变,法院近几年来进行了审判方式,管理程序和干部人事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关系到党员干警的职级待遇和利益调整方面事宜,基层法院普遍认为审判工作只要看审判指标,只要审判工作做得好,才会提高自己的政治待遇。至于务虚的党建工作对审判工作可有可无。大多数法院干警认为自己是不是党员无所谓。即使是党员干警在审判案件中也没有以一个党员的心理去理解社会、理解案件当事人?诸如此类,说明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缺乏专题调研。不知道现在的法院干警思想动态是什么,他们八小时以外想的什么。因此,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就无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只能做些表面和徒劳无效的工作。

   (四)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的审判形势下,思想领域的苗头和矛盾错综复杂,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大多数基层法院在这方面恰恰做得不够,只把口号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标语上,而没有政治思想工作分门别类,细化落实。平时,对党员干警的政治进步,身体健康,夫妻关系和家庭困难关心较少,没有使党的组织真正成为每个党员都乐意来谈理想、讲愿望、提建议、诉衷肠、倒苦水甚至发牢骚的党员之家。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对目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现状和问题,笔者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建工作者的理论功底不够,他们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尤其是党组织党建理论与党务实践还存在脱节现象。

   (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警患得患失,对“务虚”与务实的相对关系缺乏正确理解。有时担心党建工作做少了,做浅了,做小了,滞后了;有时又担心把党建工作做过分了。特别是有些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表现在思想上的冷热病和畏难情绪,导致了党建工作时紧时松。

   (三)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开展党建工作时脱离群众和群众观点不够,在有些事情上或大包大揽,或畏首畏尾,而没有意识到法院干群才是真正的英雄,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党建工作才能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4、党务工作者作风还不扎实,思想宗旨不明确,为干警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大局服务的观念还树得不牢。有的同志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保持党员先进性上,有的同志存在 “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奉献精神有所淡化,与党组织工作要求产生了偏差。

    三、抓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对策

   (一)抓党建:以加强班子建设为抓手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当前,各基层法院案件数量明显递增,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怎样来应对新形势下的变化,使人民法院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更多地化解社会矛盾。

    首先要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基层法院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要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抓好党的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明确队伍建设与审判工作的关系,提高党组工作指导机制。强化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党的政策教育,党的知识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基层法院,如在全院设立“流动红旗党支部”,开展 “争创优秀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等,从而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其次要加强法院青年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强化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努力培养和发展一线干警加入党组织,使广大青年干警在审判一线发挥审判骨干作用,在审判岗位上更好地审理案件,处理案件纠纷。基层党组织要经常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做百姓群众贴心人”,“司法为民,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活动,真正发挥党员干警在审判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带队伍: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考量

    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和新期待,如何带好法院一支队伍,使司法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应该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考量。

    做到机制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从制度上做到突破创新,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从理念上做到转变创新,树立司法为民,从方法上力求科学创新,提高审判效率。如,推行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投诉、接访、咨询、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收、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法院审判监督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社情民意信访员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求意见,召开律师、当事人、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审判工作,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从而提高基层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从目前基层法院抓好党建带队建,抓好队建促审判的作用来看,大多数基层法院解决案件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显著提升。以我院为例,由于我院地处井冈山革命老区中心城区,近两年来,各类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审判任务十分繁重。我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素质和司法为民意识,坚持政治思想、审判公正、廉洁执法一起抓。两年来,院党总支,政工,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人民法院为人民”和“三民三增”大走访等活动。

    在2010年,我院在开展“大走访”活动中,党总支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倾心听取群众意见,各支部以各庭室为单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带领干警深入到辖区5个街道和31个社区走访,发放3500份调查问卷,跟踪回访案件当事人430余人次,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80余条,各支部帮助各庭室整理和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发展。我院党总支被吉州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总支,5名干警被吉州区直属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0年底全院表彰中,有10名党员干警分别评为全院“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有3名党员干警评为全院“执行能手”,9名党员干警评为全院先进工作者。今年2月以来,我院在“三民三增”新春行大走访活动中,院党组班子带头开门纳谏,走访街道、社区、乡镇、企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开展“集中清理涉法诉信访积案“活动中,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建立院长、分管院长、业务庭长和主审法官四级责任制。每月坚持在全院开展案件排查,由于我院坚持抓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截止到3月底,信访案件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0%,目前我院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案件为零。提升了社会公信力。

    四、抓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方法

   (一)找准结合点,做到三个到位。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一要认识到位。始终把党员干部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观念。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二要组织到位。建立党建工作“一把手工程”,要把党支部设在庭室,形成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一齐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三要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随意性。

   (二)突出着力点,健全三个机制。在党员干干警中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思想观念问题为着力点,在“如何服务、如何司法”的世界观、方法论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健全各种机制。

    一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要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把教育培训与构建“学习型法院”结合起来,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充分利用法院局域网内设置的党建工作园地,及时把党员信息、党费管理、表彰奖惩等信息进行更新,让广大干警对党员进行适时监督。同时,要对党员实行动态管理。要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要坚持开展党员活动日学习,定期组织上党课,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建知识学习。党总支要对各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开展工作情况随时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

    三要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实施“跟案监督”和“责任倒查”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对干警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及时惩戒。实施“诫免谈话”制度。使干警党员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推行对屡教不改或问题较重的干警要实行“调离制度”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三)认准切入点,发挥三个作用。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笔者认为要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一是在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中。院党组要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树起坚强的“标杆”,即院长是党组的标杆,党组是全院的标杆。

    进一步落实法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包保责任制,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机关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治处、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在科学发展指导下正确开展。二是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中,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支部的作用发挥在庭上。各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定期进行,党课学习全员参加,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半年评估一次,并记入干警档案。在支部带领下,各审判庭干警依法审理诉讼案件,妥善解决各类案件纠纷。三是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要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激励干警进取拚搏的工作目标,鼓舞干警保持精益求精,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号召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争优创先活动中。要经常开展激发党员干警带头,普通干警跟进的各种岗位竞赛活动。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要求进步,从而树立起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五、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重点

   (一)突出“三项重点”,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上下功夫。

    基层人民法院要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使党建工作做到思路明确,重点突出。

    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坚持围绕“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全院党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统一,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突出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院班子成员坚持做到学习实践在先,严格管理在先,工作创新在先,科学发展在先,清正律己在先,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和人格魅力,为全院党员树立榜样。

    突出强化党员教育,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强化思想教育、强化党性教育、强化职业教育、强化品德教育。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搭建“四个平台”,在提高党建工作有效性上下功夫

    在抓党建工作中,找准党建与审判工作融合的切入点、结合点,积极搭建平台,保证审判、党建工作无缝衔接。

    搭建文化建设平台。加强党的文化建设,从道德、廉政、敬业等方面对党建文化进行浓缩和提炼,用先进的文化培育法院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陶冶法官情操,实现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质量建设的良性互动,使主旋律深入人心。

    搭建岗位教育平台。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定期邀请专家教授来院授课。坚持开展读书活动,岗位技能培训,组织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等研讨活动,在党员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注重以实绩考评党员干警,建立完善的业绩考评和人才培养机制。在已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实行了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使各项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为评先选优和干部提拔任用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坚持将法院党建工作的成效,真正体现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巡回法庭和旅游假日法庭,建立健全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增强党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的先进性真正体现在司法为民方针的践行中。

   (三)搞好“三个结合”,在促进审判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法院机关党的工作,始终以促进审判工作上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各项活动中,突出搞好“三个结合”:

    把党建工作同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党员中开展争做五好部门、争当五型干警活动,评选十佳公信法官和十佳精品案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发全院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

    把党建工作同法院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员承诺制。在全院设置了党员干警监督岗,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为举止和文明礼仪。坚持加强廉政建设,实行家属助廉和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确保监督有力、有效。

    把党建工作同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结合起来。坚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党建工作。在全院各部门深入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三八红旗手”等活动,努力形成促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合力。

    以党建工作源动力提升审判工作公信力,是一项长期的政治工作,基层法院一定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全面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不断发展”工作宗旨,把党建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真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向前发展,提升法院审判公信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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