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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载体开展法院文化建设
——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为样本 作者: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文强 发布时间:2013-05-06 12:24:59
位于赣西北的江西省铜鼓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毛泽东在这里亲自领导和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秋收起义。铜鼓法院以秋收起义精神为指引,充分利用这一宝贵的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红色文化的丰厚内涵,坚持 “文化育人、文化兴院”,按照“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要求,在硬件建设、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精神面貌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带出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人民满意的队伍,虽然院小人少,但却屡次在国家级、省级学术讨论会等多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2010年底,该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实现了“小法院也能创一流”的目标。本文试以铜鼓法院文化建设为样本,谈谈如何丰富载体建设有特色的现代法院文化。
一、建设有形的物质载体,让法院文化落地开花 法院文化既需要通过语言文字传承和发展,又需要通过有形的物质载体彰显和发扬光大,两者相得益彰和不可或缺。1有什么样的法院物质条件,就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法院精神文化。要建设法院文化,就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进行审判和管理活动,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主要包括审判场所、办公环境、司法装备。审判场所是人民法院物质建设中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同时也是适应现代司法改革要求、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必然要求,一个功能齐全、方便实用的审判场所,更能体现出法庭的神圣和威严。环境优美的办公场所不仅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使法官能够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而且能够反映出一个法院内在的品位,有利于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司法装备要能够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按照“科技兴院、科技强院”的发展道路进行配备。 物质建设既是保证完成法院职责的需要,是树立法制权威的需要,是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法院文化的需要。铜鼓法院在物质建设过程中,注重体现现代司法理念,体现文化底蕴,体现人文精神,以便于科学管理,做到统筹规划、经济实用。在整体布局上做到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给人以神圣感,体现法院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不仅仅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彰显法官的职业尊荣,使之更加严格自律,爱岗敬业;同时也借以展现人民法院庄重、威严的外在形象,体现国家的强制力、威慑力和司法的权威性。 走进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简朴而又庄严的审判办公综合楼,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法院文化气息。这是一个虽然简陋,但却符合现代司法理念、富有法院文化内涵的审判建筑设施,充分展现司法文明。办公区、审判区走廊悬挂中外法学家的格言、画像和照片,时时处处对法官进行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司法廉洁的教育熏陶,引导广大法官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理念,规范行为举止和文明礼仪。完善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设施,在审判场所、立案大厅坚持开放式、交流式服务,认真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各项措施,导诉台、便民椅,每天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院开庭公告及诉讼知识,为方便群众诉讼的用品一应俱全;随处可见的是各类宣传资料、格言警句书法作品、主题教育宣传栏,以及心得体会交流园地,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审判庭内,法官们正在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办公室里,有的在接待来访,有的在整理案卷,有的撰写法律文书,有的在看书学习。每个业务庭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接通了互联网、局域网,办案业务用车都是崭新的。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你会感受到法院文化既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又具有生动活泼的形式,自觉不自觉中都会受到感染。 二、培育和谐的人文载体,让法院文化以人为本 人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培育法院文化要始终注重以人为本。因为人是法院最大的、最宝贵的资源,也是法院文化中最主要、最活跃的载体。2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引导和培育法官群体形成优秀的群体共同意识,把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成为自觉的行为准则,从而维护法院的形象,使法院文化与人形成高度的一致。一方面,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要铸造公正司法的“青天”文化,让法院的工作最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另一方面,法院文化建设要以法官为主体,关心、爱护法官,使法官自觉地进行法院文化实践,不断推动法院文化向前发展,并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符合时代需要的法院文化。 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培育人本文化,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近年来,铜鼓法院不断加大便民诉讼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建立了司法协理员制度,通过在乡镇、社区、村组设立的司法协理员,及时将群众要求起诉的案件与各法庭联系,方便了群众诉讼,解除了边远地区群众到法庭立案的奔波之苦;建立了诉讼引导员制度,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流水式”作业,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实行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制度;建立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通过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起诉的条件、起诉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申请执行的程序和期限等,同时向当事人交待清楚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增强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可预见性,使其谨慎选择诉讼手段,防止不必要的诉累,完善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对追索扶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该院注重从小处做起,通过和蔼、真诚、周到的服务,消除当事人的无助、茫然和紧张心态,解决当事人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增强司法工作的亲和力,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以法官为本、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根本。为了实现留住人才的目标,铜鼓法院对法官在工作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细致安排、在政治上关心成长。对此,2006年刚刚参加工作的小简深有体会,初来乍到,一切都人生地不熟,生活上的困难甚至让他萌生了离开的念头,但他很快就感觉到了院里的关心和温暖。院里为了解决单身汉的吃饭问题,在院长住的一套房间内,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来办食堂,却让院长饱受尽了油烟之苦;为鼓励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院里安排他参加培训、报销培训费用;工作上,专门安排了一个老法官做指导老师,手把手地教他怎么记录、怎么调解、怎么办案,他的成长也是引人注目的,刚到二年多,就当上了审判员、副庭长;甚至有人帮他做了媒,找了个当地的漂亮媳妇,前不久还抱上了小宝贝。有人开玩笑地问他:“现在还走么?”小简总是大声地说:“不走了,我都把家安在铜鼓了!”近年来,该院引进了8名优秀法律人才,无一流失,为法院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解决了法官断档之忧。 三、制定严格的规范载体,让法院文化井然有序 高尚的法院文化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依靠正确的规范与引导。一个法院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既是共同价值观念、群体精神、管理哲学的反映,也是人民法院科学管理的体现,承载的就是法院文化的主要内涵,而且是法院文化得以强化和发展的重要保证。3先进的法院文化一旦形成,对法院群体的行为就会起到一定的规范和制约作用。法院管理从文化的特殊视角来看,就是运用计划、组织、指导、监督等方法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资源的活动。4审判管理制度体现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体现了倡导什么行为,禁止什么行为,奖励什么行为,惩罚什么行为,渗透着法院的共同价值追求。惩罚性的制度让人趋利避害,管理性的制度让人明确目标,奖励性的制度让人努力奋进。只有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法院管理,使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各种制度也成为法院干警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法院文化才能逐步形成。 在建设法院文化过程中,铜鼓法院没有单纯地就制度研究制度,不是简单的制定规章制度,而是努力把握和了解这些规章制度在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原因、在实施过程中的文化环境、在修改完善过程中的文化因素。从历史和文化的高度,加以分析研究,并运用文化的形式把在长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法院管理制度确定下来,通过规范每个部门、每个人的行为,来实现法院文化的形成与提升。 近年来,铜鼓法院建立了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监督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廉政作风监督管理机制和以办公室为主的办文办会文秘档案调研创新机制,通过严格执行制度、科学严谨的管理,形成了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衡量工作、以制度评价干部的管理模式,努力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高效运转的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了法院文化软管理与制度硬管理的有机结合。小范至今还对一件小事“耿耿于怀”,那一天,因为判决书的一个错别字,虽然盖了校对章,但还是被全院通报批评,领导还找他谈了话,让他心服口服,真正明白了铁的队伍就必须靠铁的纪律这个道理,自此,他的判决书再也没有出现过差错。 四、开展积极的活动载体,让法院文化深入人心 法院文化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长期努力地培育。今年,最高法院提出了“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这是对法院文化精髓的总结。要建设好法院文化,就要围绕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摒弃空洞、枯燥、教条式的教育手段,使法院文化建设的教育性和娱乐性并重,通过报纸、杂志、宣传橱窗和网络等有效媒介,积极宣传法院核心价值观。活动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开展严肃认真的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电影录像等活动,也可以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体育比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是阶段性的,法院建设则是长期的,要通过积极向上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改进干部队伍纪律作风,使全院干警人人充当法院文化的建设者、代表者和传播者,充当创建和谐法院和公信法院的积极参与者和实践者。 自2008年开始,铜鼓法院根据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提出要建设以“公正司法、和谐协调、清正廉洁、务实创新”为主要内容的铜鼓法院文化,以“文化育人、文化兴院”,通过凝聚富有时代气息和理念价值的法院精神,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软实力。为在全院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该院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灌输和谐司法的理念,培养创新、拼搏、协作的精神。同时,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身边的榜样带动,发挥导向、陶冶、激励和制约的积极作用,激发对法院的尊荣感和归属感,激励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昂扬斗志,全院有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7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2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表彰,2人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形成了“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良好的精神状态,带来了工作的积极成果,四年来,该院受理的案件数直线上升,在上级法院的案件质量评比中,屡次名列前茅,全年无一错案,未出现一起因法院工作不当而越级上访事件。 五、构建广泛的学习载体,让法院文化持续发展 法院文化体现于个体,个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得力于学习。同时,法院文化要持续发展,也要不断地学习。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法院面临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法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以理论作先导,以学识作基础,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科学知识来武装法官,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才能正确审案、判案。否则,不少法官就会因学养不足,知识陈旧,仅有的一点老本就会在新的形势下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作为人民法官,要通过学习破解难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正确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取信于民。人民法院要以法官的学习促进良好作风的养成,积极主动下基层、进社区、进农村,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沟通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改进司法方法,努力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近年来,铜鼓法院围绕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积极搭建各种学习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构建政治理论学习平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构建岗位培训平台,以司法审判实务为重点,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组织书记员记录等技能竞赛,在2008年全市法院书记员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以多层次、多渠道强化培训,引导法官们主动学习、坚持学习,该院90%以上的法官取得了本科文凭,4名法官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12名法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占全院法官总数的25%;构建理论研究与交流平台,以审判研讨会为契机,广泛开展学习、交流、调研活动,逐步形成勤学习、勤思考、勤提高的良好风气,成为首个申报全省法院重点课题并获得第一名的基层法院,连续五年有法官的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并获得第二十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构建文体活动平台,以文体活动丰富生活,增强身体素质,形成了热爱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该院在全市法院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 参考文献: 1 刘德利、何正柏著:《抓好活动载体是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新华网 ( 2006-12-27) 2 丁义军、隋明善著:《法院文化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第106——107页。 3 丁义军、隋明善著:《法院文化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第111页 4 宇培杲主编:《人民法院管理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0页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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