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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贼“三进宫” 行窃专选好色男
发布时间:2013-04-25 11:15:54
本网讯(通讯员 梁强 唐建华 兰有斌)
一名“80后”女贼,凭着一副漂亮的面孔,频频行窃,虽被判过两次刑,但仍未收手。4月24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处廖萍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廖萍是四川省都江堰市灌口镇农民,1984年生。因家中重男轻女,她读完小学后就去闯荡社会,渐渐染上好逸恶劳的习惯。没钱用了,她就去偷。 她行窃的场所多选拥挤的公共汽车,行窃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好色的男人。那些男人一看到她的色相就忘乎所以,主动挤过去。廖萍好像不但不反感,还借着公共汽车的摇晃,“投怀送抱”。那些紧贴着她的男人就更加忘乎所以了。以致她下车后,那些男人还嗒然若失,透过车窗目送她的背影远去。可再过一会儿,那些男人不是“若失”,而是真的失了——身上的钱包、手机不见了! 渐渐地,“公交车上出了个漂亮女贼”的消息在都江堰传开,那些好色的男人坐车时也检点了许多。廖萍见在都江堰呆不下去,就到有“小成都”之称的江油来“发展”。 在江油,廖萍故伎重演,频频得手。但“上山多,撞着豹”,2009年1月被便衣反扒警察抓获。江油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她有期徒刑7个月。 出狱后,廖萍混上一列开往华北的火车,一天一夜后,她非常疲惫,就躺下去睡觉。睡前她决定,醒来后就下车,不管在哪里。这样,她来到了河北省任丘市。在任丘,她故态复萌,2010年8月,她被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2年4月3日刑满释放后,廖萍觉得自己的四川话和“椒盐普通话”在当地都很“另类”,难以“立足”,所以又坐火车返回四川。在车上,她遇见一个说四川话的男子,一攀谈,原来那男子叫邓志,江油人,40多岁,离异。两人越说越热乎。车到江油,邓志邀廖萍到江油玩,廖萍毫无犹豫地答应了。 在馆子酒足饭饱后,邓志趁着醉意,提出要跟廖萍耍朋友。廖萍不表态,只说到邓家去看看。到了邓家,廖萍看到邓家装修不错,心想邓志肯定很有钱,所以当邓志再次提出耍朋友时,廖萍就答应了。从此廖萍在邓家住下。 廖萍看到,邓志卧室的立柜里,放着一口上了锁的箱子,邓志每次要用钱时,就打开箱子拿。廖萍瞅准机会,把那串钥匙偷走。邓志以为钥匙在外头丢了,也不在意。他把备用的钥匙拿出来用。 三天后,邓志到绵阳办事,廖萍一人在家中,她见有机可乘,就用那把偷来的钥匙,打开那口木箱,把里面的2000元钱偷走,之后溜上街去挥霍。为了制造假象,她故意不锁防盗门。 几个小时后,她接到邓志的电话,说家中失窃,就匆匆赶回来。却见几个警察正在勘查现场。防盗门和木箱都没有撬过的痕迹,说明盗贼有钥匙。廖萍说:“前几天邓志丢过一串钥匙,说不定就是那个捡到钥匙的人偷的!”警察询问廖萍一些事情。笔录后,按规定要摁手指印。廖萍愉快地照办。警察认真看过手指印后,给廖萍戴上了手铐。廖萍大喊冤枉。警察冷笑:“我们在锁页上只发现你的指纹!” 原来,邓志平时开箱的动作是:右手食指往外扳锁页,左手揭箱盖,所以几乎没在那个宽大的锁页的正面留下过指印。而廖萍的开箱动作却是:右手食指、拇指捏住锁页,在把锁页往锁扣外面扳的同时,揭开箱盖。这样,她在那个不锈钢锁页上留下了清晰的指纹。在铁证面前,廖萍只好低头认罪,并当即退还用剩的1439.6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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