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合伙抢劫情侣潜逃10年终获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4 15:25:31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韦丹)   一男子伙同他人对一对情侣实施抢劫,同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其趁机逃跑潜逃,在经历了10年的逃亡流浪生活后最终被抓获归案,受到应有的惩罚。4月23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邓绍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2年6月5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邓绍江伙同邓红芬、吴健福、银军纯(均已判刑)等人密谋分工后,携带两把长砍刀和一把牛角刀窜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广场东面足球场附近伺机抢劫。发现一对恋爱青年后,该团伙人员立即分组包抄上去实施抢劫。当该团伙人员正实施抢劫时,邓红芬、吴健福、银军纯等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邓绍江趁机逃跑潜逃,2012年10月30日被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绍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合谋,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绍江犯抢劫罪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邓绍江起积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邓绍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