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骑车玩假摔 “碰瓷”男子敲诈勒索领刑
发布时间:2013-04-23 13:59:17


     本网讯(通讯员 谢明明)   一些人为了弄钱什么招都想得出,有时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做诱饵。本案中被告人骑着摩托车专门往货车上碰,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并趁机敲诈货车司机,这是当今典型的“碰瓷”犯罪现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谭河生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2年1月1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谭河生伙同谭临正、谭森林(已判刑)及“小富仔”(在逃)等人在本村委大桥旁,趁货车经过时,以故意驾驶摩托车假摔制造交通事故,将车拦下要求赔偿的方式,强行向货车司机阳祝、蒋军索要现金三千元。

    货车司机见撞倒了人,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赔点钱赶紧开车走人,就当是破财免灾,免得日后麻烦缠身。被告人等正是抓住了货车司机的这种心理,第一次做案就取得了好收货,这也是被告人在接下来犯罪过程中的一剂助推剂。

    2012年1月11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谭河生伙同谭临正、谭森林及“马仔”(在逃)等人在本乡老村的岔路口,故技重施,以同样方式向路过的另一货车司机艾建敲诈二千元钱时,被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谭临正、谭森林抓获。

    侥幸逃脱的被告人谭河生并没有悔过自新,而是踩起了单线。2013年2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谭河生在本乡大水库边,以同样方式强行向货车司机陈早春索要了现金六百元。后被告人将该款退赔。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河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谭河生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