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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窃豪车后视镜后留条敲诈
发布时间:2013-01-21 15:25:51


     本网讯(通讯员 詹菊生)   春秋两季,是“中国最美乡村”江西省婺源县景区的旅游旺季,天南地北的自驾游客纷至沓来,或观光或休闲。其中一些豪车上的小部件成了“梁上君子”奇特的生财之道。家住江西省德兴市新岗山镇丁村的丁日明,就是趁机专门偷卸停放在景区、宾馆酒店、休闲山庄停车场的豪车后视镜后,留下条子账号,令车主汇款回赎。近日,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丁日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丁日明在2011年9月25日起至2012年3月27日这一时段中,先后单独或伙同“小黑”(身份不明、在逃)以江西省婺源县的景区、酒店、山庄停车场为主要作案地,并不时窜到周边的德兴市和广丰县、安徽省黄山市、浙江省开化县等地,共18次偷卸奔驰、宝马、保时捷、路虎、英菲尼迪、凯迪拉克、奥迪、本田奥德赛、别克、大众途锐和传奇等45辆高档豪华轿车的后视镜。被告人仅2012年3月27日和2011年11月14日的两次凌晨行动,就有13位车主的豪车后视镜被盗。每次作案之后,留下条子,标明3000、2500、2000、1500、1000元和300元向指定账户的“回赎”价格而逃离现场隐匿,守株待兔,坐收非法之财。被告人借偷卸的豪车后视镜累计敲诈勒索车主28次,既遂21次,敲诈共得赃款人民币5.34万元。

    2012年3月,正值婺源“油菜花”盛开之时,是花海也是人海。也正是被告人丁日明2012年3月27日的凌晨行动在现场留有“镜子赎回,请短信联系,XXX(手机号码)”的纸条,使婺源县公安机关连连接到景区游客报案后,迅速采取行动,终于在德兴将丁日明抓获归案,缚住了这双频频伸向豪车的黑手。

    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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