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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法院集中培训27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3-04-19 09:27:03


     本网讯(郝伟)   2013年以来,山西省静乐法院把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制度落实年”和“审判质量提升年”的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民主监督能力,提高审判活动公开透明度的有效举措。近日,静乐法院对27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培训会开班仪式上,静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峰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处理好审判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自身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有位与有为的关系,保障审判和维护形象的关系。二要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知识的储备;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充分发挥自己的正能量;强化民主意识,积极提供参考意见的同时,还要尊重法律,尊重法官的意见;强化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发挥四个优势:发挥了解基层、了解群众心声的优势,发挥不同岗位的从业优势,发挥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优势,发挥监督和促进审判的优势。

  本次培训旨在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四种能力:一是学习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与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二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法官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三是开拓创新能力,当好化解员、观察员、联络员和宣传员;四是联络宣传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短短三天的培训活动,陪审员们普遍反映成效明显,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法律常识和庭审技巧方面受益匪浅,为今后做好陪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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