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南三级法院法官共话人民陪审团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14 10:50:44
本网讯(芦萍 和忠)
“让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既可增加案件的透明度,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让群众行使了司法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对推进司法的民主化、大众化大有益处。”3月13日,河南省法院规范完善陪审团机制工作座谈会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举行,来自河南省三级法院的法官及陪审团部分成员代表就陪审员制度畅谈了自己的看法。
人民陪审团工作是河南省法院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自2009年9月份开展此项工作以来,魏都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制订了人民陪审团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做好在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建成了人员结构合理、行业分布广泛的500人陪审团成员库。截至目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通过陪审团制度已开庭审理案件21件,均息诉,无重审改判,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座谈会前,魏都区法院邀请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助理、专职审委会委员王韶华等省高院调研组成员及许昌中院部分中院法官,旁听了由9名陪审团参审的刑事观摩庭。 “陪审团的形式是好的,可在审判实践中,陪审团的发言权得不到重视,陪审团成员素质参差不齐,陪审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座谈会上,三级法院法官、陪审团成员代表分别就对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的亲身感受、陪审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践中业已取得的成功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畅所欲言,并就如何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团工作发表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盼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