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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五员”作用
发布时间:2013-04-16 09:03:29


     本网讯(袁华千)   为努力实现司法审判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发挥人民陪审员“五员”作用,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发挥好“裁判员”的作用。引导人民陪审员依法、客观、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担当起不穿法袍的“法官”的作用,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金口难开”的情况,为案件的准确裁判发挥作用。2012年1-3月,梁平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结案218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结案192件,陪审适用率达95.87%。

  二是发挥好“宣传员”的作用。加强人民陪审员以案释法,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加深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促进法治精神向社会的全面渗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法院工作,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一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作物转让纠纷案中,人民陪审员给当事人算清“经济账”、“亲情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孟某当庭兑现35万元。

  三是发挥“执行员”作用。出台《关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人民陪审员大胆参与执行工作,有参与案件的执行、调解、听证、合议、裁决的权利,有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的权利,有对执行工作、执行法官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1-3月,人民陪审员协助执结案件40余件。

  四是发挥好“辅导员”的作用。充分人民陪审员发挥来自基层一线、教育战线、拥有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个体优势,加强专业知识传授辅导,调节民事纠纷,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梁平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44人,分别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等24个不同部门或行业,在未成年人、房地产、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纠纷案件处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发挥好“监督员”的作用。注重人民陪审员对庭审裁判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正确理性对待每一案件,公正评判是非,切实发挥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职能作用,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自身免疫力,提高法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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