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谎称“有关系”四处行骗获刑5年半
发布时间:2013-04-16 11:27:17


     本网讯(通讯员 兰有斌)   因同居女友的女儿在省政府某部门上班,江油太平镇男子雷明借此到处吹嘘“有关系”,并以此为幌子四处行骗。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21日,先后以找省领导“活动”帮忙办事为幌子进行诈骗,涉案金额累计17.2万元。近日,四川江油市法院一审判处雷明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雷明,生于1968年,江油市太平镇双胜村人,读完小学后因为家境贫寒辍学。后来,他外出打工,学会了厨师手艺,离异后一直单身。

    2004年10月,雷明被江油市城郊某农家乐聘为厨师长,专门负责餐饮业务。他出色的厨艺,得到了同样离异的该农家乐女合伙人姚玲的好感。2005年3月,两人开始同居生活,但因雷明平常喜欢赌博,且到处借钱,二人的关系时好时坏。

    姚玲和前夫育有一女,叫黄芸,2010年中专毕业后被招聘到省政府某部门工作。然而,让姚玲没有想到的是,梦想一夜暴富的雷明,居然打着黄芸的名号,四处招摇撞骗。

    2010年6月,雷明来到蒋礼经营的某休闲庄承包餐饮业务,不久便认识了时常来此吃饭的某驾校教练何刚。雷明多次向何刚“透露”,称其女友的女儿黄芸在省政府上班,被分管领导认为干女儿,目前正在跟省上一位领导的孙子谈恋爱。何刚每次听闻后,都是半信半疑。

    一天,雷明告知何刚,声称得到“上面领导”的关照,顺利承包了北川新县城的绿化工程,但因手头积蓄不够,有意拉何刚一起干,赚了钱两人分红。这一回,何刚信以为真。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2月,雷明以订购名贵树木为由,先后5次从何刚手里骗走2.3万元。

    此外,2011年1月到6月21日,雷明又以同样的手段,以争取“全省生态农业观光园开发项目”为幌子,骗取蒋礼6万元、郑文4万元。此间,雷明还通过姚玲向其表姐柳蓉“借钱”1.9万元,又以帮忙办理“新建加油站手续”为由,骗取郑文朋友钟鸣3万元“关系费”。

    2011年6月21日,蒋礼给雷明汇款3万元之后,突然发现雷明的手机无法接通,便于次日下午到江油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案。经警方立案侦查,发现雷明确有重大作案嫌疑。2012年6月27日,江油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雷明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实施追捕。

    2012年8月31日傍晚6时30分许,在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科技宾馆707房间里,雷明被突然闯入的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9月6日,雷明被押解回江油。经警方侦查,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21日,雷明先后实施5起诈骗案,诈骗金额累计17.2万元,其中大部分赃款被用于赌博、开餐馆、吃喝等挥霍殆尽。案发后,警方仅追回并发还被害人1.5万元赃款。

     雷明供认,女友姚玲女儿黄芸的“神秘背景”是他编造的,至于所谓的省领导,他根本不认识。2011年7月初,雷明潜逃至攀枝花市,利用身上仅剩的4.2万元开了家餐馆,可终因经营不善倒闭。2012年8月31日,雷明又来到米易县城,打算寻找一家餐馆继续当大厨干老本行,没想到当晚就被抓获。

     2012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雷明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捕。2013年2月17日,江油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雷明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日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