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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如何起诉
作者:叶国平 发布时间:2013-04-15 11:16:47
【案情】
小叶是在校大学生,喜好网购。一日花380元在网上购得一足浴器,但是该足浴器质量有问题,在泡脚时漏电,将小叶的双脚击伤,小叶治愈双脚淤血花去医药费1000元。就此事,小叶请教法律专业的师兄,欲向法院起诉。 【分歧】 几个师兄,意见不一,有的主张违约之诉,有的主张侵权之诉,有的主张责任竞合,让小叶择一起诉都可。 第一位师兄说:小叶,你在网上购买足浴器,即与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现在质量有问题,商家就违约了。你就告他违约。 第二位师兄说:小叶,你听他的就吃亏了。你主张违约,人家顶多陪你个足浴器的钱,如果涉嫌假冒,也就是2倍,760元钱。但是你医脚就花了1000,你应该主张侵权,让商家陪你1000. 第三位师兄说:小叶,他们两个都是半吊子水,我可是过了司法考试的。其实这是责任竞合,就是说商家既违约又侵权了,你可以选择一个请求权进行起诉,当然你治病花的钱更多还是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请求权去起诉。 【分析】 这则小故事其实涉及的是民法中一个很宏大的理论,就是责任竞合问题。 责任竞合是由于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责任产生,这些责任彼此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它有如下特点:一是责任竟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而引起。一个违法行为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被告生产商某饮料公司的行为就产生了违约和侵权两种责任。二是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这就是说,行为人虽然仅实施一种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定,并符合法律关于数个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三是数个责任彼此之间相互冲突。此外所说的冲突,一方面是指习惯男人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在后果上是不同的;另外一方面,相互冲突意味着数个责任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应相互并存。如果数种责任是可以相互包容或者可以同时并存的,则行为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已经确定,不发生责任竞合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行,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以立法的形式赋予了当事人请求选择权,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有两项请求权,但只能在两项请求权中选择一项行使。 具体到本案中,小叶既可以主张违约之诉,让商家再赔偿自己一个相同的质量过关的足浴器或者等额人民币,也可以主张侵权之诉,让商家赔偿自己因为足浴器侵权带来的医疗费损失1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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