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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病床前无孝子 床头开庭唤亲情
发布时间:2013-04-08 13:51:23


     本网讯(通讯员 邹旭 赵凤强)   4月8日上午,一起普通的赡养案件在山东省莒南县洙边镇东夹河村一间不足18平米的农家小屋里开庭审理。

    今年87岁的陈兆强(丈夫)和83岁的张学新(妻子)是莒南县洙边镇东夹河村的一对农民夫妻,他们的3个儿子和3个女儿也已年过半百,且已是儿孙满堂,本应是个幸福之家,可陈兆强由于年轻时孩子多,负担重,积劳成疾,患肺气肿等多种疾病,常年卧床,吃喝靠人喂,拉撒全在床上。妻子张学新已经偏瘫6年,生活很难自理,吃喝拉撒也要靠别人照顾。

    老人刚刚病倒的一年多里,3个儿子和3个女儿还常来看望,后来就只有老大陈庆全能一心一意地照顾卧病在床的父母,其他兄妹5人,老二陈庆友常年在外打工,老三陈庆义全家住在东北黑龙江,3个女儿都是外村,也外出打工,都不便日夜照顾老人,个别的对老人常年不管不问,甚至连个人影都见不着。给老人和大儿子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6个亲生儿女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6被告每年给付两原告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3万元。

    为了感化不孝父母的被告人,加上陈兆强卧病在床,张学新不能行走,无法到庭参加诉讼,4月8日,莒南县人民法院洙边法庭便把这起普通的赡养案搬到了陈兆强的病床前开庭审理。开庭前,因在外地打工老二、老三,以及陈家的三个女儿共同委托代理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张庭长先用电话分别对他们5人进行释法明理教育,告诉他们,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道德和法律上义务。作为子女不仅要尽力给予年老父母物质上的供养,还要在精神上给予关爱与抚慰。5名被告人表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不便亲自伺候老人,愿意出钱赡养。

    经过调查询问,张庭长了解到,被告陈庆友的老婆刘某是解决好赡养老人问题的关键。因刘某认为老人偏疼其他5个儿女,而不愿意赡养老人。为了解决被告陈庆友的后顾之忧,法官来到陈庆友家,找到其老婆刘某做工作。张庭长先耐心地听刘某讲了3个多小时的公公、婆婆的家长里短和自己受的委屈后,没有直接给刘某讲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而是亲切地为刘某讲述了《王祥卧冰》、《孟宗哭竹》和《陆绩怀橘》的二十四孝故事。听了法官的故事,刘某当当即表示,以后再也不计较老人过错,愿意和其他兄弟、妯娌们共同照顾老人今后的生活,决不让老人再伤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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