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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夕阳红”添一点彩
作者:赵新梅 发布时间:2013-04-08 09:30:55
夕阳西下,我和几名法庭干警刚刚巡回审理结束一起赡养案,尽管走在乡间泥泞山路上,但我的步伐伴随着心情比去时轻盈得多。
老人的生活有了保障,此次下乡巡回审理有战果,但是并不是每次下乡都可以这么顺利。 每个月我都会跟随法庭到乡间巡回审理几次,有时巡回审理中会遇到另外一种尴尬,就是老人岁数大了,而老人的子女年纪也不小。耄耋父母与耆老子女对簿公堂。 记得那是今年3月份,一个87岁的老人起诉65岁的儿子赡养自己。 两位老人都已白发,当时的承办法官没办法像之前的案件那样,开口讲尊老爱幼等中华美德,从法官面对两位老人的愁容可以看出,这件赡养案件不同以往。 眼前65岁的老人,行动并不比父亲轻松多少,让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65岁老人支付多少赡养费让承办法官为难。 该案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最终让65岁老人的儿子也就是87岁老人的孙子支付了一定的赡养费。当时这位年轻人一脸的无奈。 事后这位承办法官称,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不可能让87岁的老人生活没着落,但也不能苛求没有能力的65岁老人拿钱赡养。 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养老金,靠子女养活成为农村的一种沿袭风俗。当子女也只能靠下一代赡养时,这就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了,俨然是一个社会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农村赡养案件逐年增多。法院推行的巡回审判制度为无助老人提供了打官司的便利,行动不便的老人在家里可以打官司。老人足不出户老有所养;儿女会觉得丢脸骚皮,主动愿意赡养;当地村干部和群众可以帮着做调解工作。 这些都是法院面对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时可以做的。当面对子女完全没有能力的时候,一味地让第三代进行赡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实在是值得我们深思。 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犹如夕阳,如何为他们的晚年生活增点光彩应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法院的巡回审理可以为老人的夕阳红添一点彩,但是如何实现老人夕阳红需要更多的人关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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