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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标的难执结 法院执行救助终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3-03-28 10:15:39


     本网讯(通讯员 王柯亮 邹庆海)   标的虽小,无奈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申请人满怀怨气。法院及时执行救助,终促结案。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救助金机制,灵活妥善处理一些标的较小,且极易引发信访的案件。此举不仅消除了当事人诉怨,还缓解了部分因执行不到位引发的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该院在受理姜赛金申请执行柯元女(女)人身损害一案中,执行标的仅1000元,只因被执行人柯元女离异,家里儿子坐牢,儿媳外出打工长年不归,她孤身一人还要抚养一个孙子,生活举步艰难,所以案款迟迟没履行。由于该案前后经过一审、终审,时间拖至一两年。申请人姜赛金早以为此牢骚满腹。如今,自己年过六旬,生活在农村,自身条件困难。几年了,看到案件得不到执行,不仅整天在邻里街坊咒骂被执行人,还常常给法院施压。该案经过主办法官调查核实后,及时启动执行救助机制,给付救助金1000元了结该案。让申请人兴奋不已,连连致谢。

    2002年6月,王义高在柯锡文承包的工地进行填土施工。由于工程完工后柯锡文人去楼空,王义高未能及时与柯锡文清算工程费用。为了自己4800元,遂打起官司。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尽管经过法官穷尽措施,也毫无进展。这让王义高情绪大落,一度扬言进京上访。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义高也步入六旬,身休和生活条件等各方面也越来越差。为了体现司法为民的情怀,主办法官根据申请人村、组出具的证明,经过调查核实,特把4800元执行救助金特地送到王义高家中。一件多年未执结的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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