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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楼打工两月摔伤 法官调解协商获赔8万
发布时间:2013-03-26 11:17:32
本网讯(通讯员 黄安 徐志兴)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执行和解一起工伤损害赔偿案,由用工单位惠斌楼餐饮公司一次性给付伤者齐燕8万元,齐燕自愿放弃剩余2万元。
2012年2月1日,齐燕应聘至惠斌楼餐饮公司,担任楼面服务员。双方当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用工期为一年。 4月3日下午13时许,齐燕在清理楼面时不小心从餐厅二楼摔至地面,稍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三个多月,诊断为颅脑损伤和腰椎骨折。后该次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其伤情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事发后齐燕多次向餐饮公司协商索赔均未果。 2012年5月,齐燕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委裁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并由餐饮公司赔偿齐燕伤残补助金等损失共计10余元。随后餐饮公司一直不履行义务,拒不支付赔偿款。 2012年12月,齐燕向上饶县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法官考虑到齐燕受伤后一直休养,生活比较困难,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与餐饮公司联系,并找到该公司的股东,要求其向法院申报公司财产,尽快履行义务。股东表示公司不是不赔偿,而是能力有限,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希望能少给付。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餐饮公司一次性给付8万元,剩余款项齐燕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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