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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法院6小时化解信访难案 执回2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3-03-19 10:47:06


     本网讯(通讯员 艾小川)   3月15日下午,经过6个小时的努力,江西金溪县法院成功和解一起信访难案,申请人邹红一次性拿到了276000元赔偿款。

    2011年4月,江西省金溪县浒湾镇高太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建邹红、郭明夫妇一栋三层楼房。同年12月27日,高明作业时不慎将施工用的推斗车从三楼掉下砸到邹红,造成邹红二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邹红向法院起诉。金溪县法院依法判决高明赔偿邹红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3277元,同时高明每年支付邹红后续护理费24207元,直至2032年。判决生效后,高明拒不履行,邹红于2012年9月向金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前往高明家做工作,高明总是避而不见,并在2012年国庆节期间将家里养的狗、鱼等变卖后举家外出躲避执行。法院虽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高明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申请人邹红因未得到赔偿而家庭经济又十分困难,其全家老小前后十余次到法院和有关部门信访,情绪非常激烈。鉴于高明拒执情节严重,金溪县法院以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3月1日,金溪县法院执行干警与县公安局侦查员通过认真调查和摸排,联合行动,一起在抚州市临川区某城中村一带将被执行人高明一举抓获,随后高某已被金溪公安局刑事拘留。

    3月15日上午,通过前期的工作,金溪县法院组织双方协商,经过法院6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高明一次性向申请人邹红支付276000元,余款申请人邹某放弃。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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