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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财取之无道 俩人合伙骗婚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19 10:13:45


     本网讯(韩锡艳)   婚姻大事,本非儿戏。可是,被告人陈松和李龙天却把这男婚女嫁的大事当成了自己发财的手段,两人合伙雇人骗婚,日前,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最终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七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陈松和李龙天是要好的朋友,去年夏天,和陈松同村的吕大托他给自己的儿子介绍处对象,有些歪点子的陈松心想“挣钱”的机会来了,便应允了下来。于是他找到朋友李龙天,商议雇一名女子去骗婚。

    2012年12月1号,陈松伙同李龙天雇来一名叫小玲的女子,经过预谋后由陈松充当媒人,李龙天冒充小玲的父亲,来到吕大家说媒,先后通过见面、定亲、索要财礼等婚俗程序后,共骗取吕大家现金8000元。钱到手后,便趁机将小玲打发走,这时吕大才发觉自己上了当,并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为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侵犯,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二被告人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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