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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资拖欠五年 法官调解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13-03-14 09:52:36
本网讯(欧阳佳先)
3月13日,江西省严田法庭的法官通过细心、耐心、贴心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五年的劳务工资欠款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劳务工资款18000元,利息部分原告自愿放弃。
2008年3月份,被告邱小平雇请原告肖才生为其新建的房屋搞装修,双方约定按平米数给付工资。完工后,经原、被告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工资款1800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原告肖才生多次找被告邱小平索要工资款,但被告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付。双方曾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且经当地村委会等组织多次调解,均不能达成一致。无耐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工资款18000元及逾期利息256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约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当事人的工作,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心理感化,指出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劝导原告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长达五年的劳务工资欠款纠纷案得到了解决,又一次圆满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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