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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邻家椿树砸坏 法官调解获赔
发布时间:2013-03-13 09:28:57
本网讯(通讯员 黄中州)
“感谢你们,感谢可敬的人民法官,你们辛苦了!”黄铭万老人眼中含着泪花激动地说。2月4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燕峒人民法庭副庭长闭晟毓及本庭两名干警,在东凌乡某屯的原告黄铭万老人的家中,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协商,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闭晟毓心中高悬的石头终于也落了下来。
2011年11月20日,黄达英砍伐自家自留地的椿芽树时,由于由于没有定向拉绳子,树木倒向了黄铭万的房屋,导致黄铭万屋顶被砸坏,因其房子是木质结构,每逢雨天就漏雨严重。黄铭万也多次找过黄达英,希望黄达英能赔偿2000元来修好屋顶。但是黄达英称其不是故意的,也没有那么多钱,只愿意赔偿200元。为此黄铭万一怒之下提起了诉讼。 德保法院开庭审理之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黄达英也承认有这么一个事实,判决下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考虑到黄达英态度比较蛮横,原、被告是隔壁邻舍,如果生硬下判决,会影响群众间的感情,增加社会矛盾,执行起来也是很困难的,所以审理本案的主办法官闭晟毓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调解。 下定调解决心后,为方便人民群众,不增加当事人的讼累,考虑到原告黄铭万也年过古稀,闭晟毓一行三人先后六次风尘仆仆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屯,找来乡人大代表、村干,一次又一次耐心细致地做黄达英的思想工作,讲事实、释法律,说道理,最终黄达英与黄铭万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1500元。 (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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