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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护士“被退休”未享受退休待遇诉“老东家”
发布时间:2013-03-07 09:23:43
本网讯(通讯员 程磊)
退休后,却发现按照文件自己应该享受的退休待遇却未得到保障,三护士不平之下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保局)和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退休批复文件并恢复原职。3月5日,安徽省肥西法院行政庭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案件。
朱盼芝等三人为肥西县医院退休护士,2009年和2010年她们分别被人保局下文以退休处理。事后,她们发现依据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8]87号文件规定,虽然她们属于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但因工作需要经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分别取得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应当按照干部退休年龄享受的退休待遇,在本人未申请退休的情况下,人保局的批复同意退休属于错误处理,故提出诉讼要求撤销退休批复文件并恢复原职。 庭审中,人保局辩称朱盼芝等三人所提出的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她们不符合皖人发[1998]87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人身份按干部退休并享受所聘职务的退休待遇,故请求合议庭驳回原告的诉请。卫生局辩称朱盼芝等三人退休时并未提出异议且不符合诉请文件规定的情形,且属于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人员而非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人员。 合议庭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时予以宣判。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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