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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盗窃轿车九辆 会昌男子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3-03-07 14:45:07


     本网讯(肖福林)   江西省会昌县一男子,流窜于江西省和福建省之间,不到半年盗窃同一品牌轿车九辆,价值共计200余万元。日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小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彭小华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2年3月2日期间,单独一次、结伙八次共九次先后窜至江西省会昌县县城、会昌县周田镇、文武坝镇、福建省长泰县、长乐市等地利用技术手段共盗窃同一品牌轿车九辆,价值总计人民币206.551973万元。

被告人彭小华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彭小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一般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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