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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女儿遭争抢 细心法官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3-03-07 11:25:10


     本网讯(杨舟 李靖)   一对恋人同居期间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不料男方家里给付不了彩礼钱,女方坚决不愿结婚,双胞胎女儿遭争抢。 3月6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双胞胎女儿由原告陈红抚养。

    2006年原告陈红与被告曾伟相识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于2007年11月9日生育了双胞胎女儿。因被告曾伟家里没钱给付彩礼,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并为此事多次争吵。原告陈红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抚养双胞胎女儿。

    庭审中,原告陈红看到自己双胞胎女儿的可爱活泼样,态度骤变,坚决不同意由被告抚养双胞胎,表示至少要抚养一个女儿。被告曾伟称原告诉求是要求被告抚养双胞胎女儿,双胞胎女儿也一直跟随被告家人生活,原告没有履行过做母亲的义务。原、被告为了双胞胎女儿的抚养权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注意到被告一直在重述双胞胎女儿分开生活的不利之处,担心原告不能好好照顾双胞胎女儿,决定进行“背对背调解”。法官向原告转述了被告的担忧,并以自己也是母亲与原告交心,告知母亲的教育和关爱对女儿的影响重大。之后,法官也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只能一人抚养一个女儿,而年幼的双胞胎女儿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有诸多好处,希望被告能够让步。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上述协议。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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