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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作亲子鉴定可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发布时间:2012-12-27 09:36:29


     本网讯(通讯员 曹源 刘桂兰)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近日,安徽省宁国法院依此对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做出了判决。

    2009年8月,少华和芬芬在上海成婚,婚后共同生活不到一月,芬芬便独自一人回到宁国的家里。然而次年7月,少华却突然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女儿。由于长期分居,少华本就不太相信女儿是自己亲身的,随后芬芬又将小孩取名跟母亲姓,并在朋友的陪同下在宁国当地给孩子上了户口,对这一切,远在上海的少华都未能参与。2012年8月,少华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亲子鉴定申请书,请求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的亲自关系不存在。

    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原告少华为申请亲子鉴定已提供了必要的证据,通知芬芬携带女儿前往指定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却遭到了芬芬的拒绝。在法官向其释明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后果后,仍然得到了明确的拒绝。法院遂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推定亲自关系不存在的诉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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