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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法院:注重审判实效 杜绝“法律白条”
发布时间:2013-03-01 15:11:08
2013年2月26日,又一起案件当事人及时领到交通事故赔偿款
本网讯(张春生 陆昆峰)
河南省太康县法院老冢法庭审理民商事案件时注重案件判决、调解后的执行。特别是对涉及老、病、残等特困群体、农民工提起的赔偿款以及抚恤金纠纷案件,为使当事人能够顺利、及时领取赔偿款和抚恤金,审判人员总能倾尽所能,采取各种灵活多变的方法和措施,督促负有给付义务人的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生活所急和就医困难。由于注重审判实效,该庭所审理案件当庭履行率达到了98%,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图为2013年2月26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及时领到交通事故赔偿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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