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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来无一案件改判重审
遂川女法官焦芸:竭力化解案件背后的症结
作者:饶健平    发布时间:2013-04-23 14:52:43


焦芸看望住院治疗的受害人
    面对当事人的误解甚至威胁,她坦然处之,用真情融化当事人心中的怨恨。

  深知判决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她竭力化解案件背后的症结,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得完美,从来不留后遗症。

  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她审理了大量的案件,每一起案件都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在荣誉面前心静如水,她兢兢业业工作,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心系群众。她,就是遂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焦芸。

  焦芸

  ●1972年2月出生

  ●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22年来,审理各类案件1000多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让人感觉到一身正气”

  “我知道你儿子上学从哪里经过!”

  没想到,居然会有人在开庭时这样威胁法官。

  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刘姓小伙,家住遂川县于田镇。2011年7月,他的父亲与同村的康某因稻田浇灌发生口角,在双方争抢挖水沟的锄头过程中,康某用锄头击中对方小腿致其摔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康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起诉。小刘一家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强烈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判康某死刑。

  2012年5月,遂川县法院受理此案,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指派焦芸承办这起案子。

  接手案子后,焦芸首先便找死者家属沟通,但没想到连去三次都碰了壁。

  2012年5月30日,案件在遂川县法院一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的最后阶段,焦芸组织双方针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谁知小刘不但不接受调解,反而当众指责焦芸袒护对方,甚至还扬言要对焦芸的儿子下手。

  “我们劝她回避这起案件。”遂川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郭启斌说。

  焦芸婉言谢绝了领导的好意。“法官审理案件要学会换位思考,父亲死于非命,换谁都会这么想,只有我们多做工作化解矛盾,才能解决问题。”焦芸说,她本可以在开庭后直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但这样,判决的社会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更重要的是被害人家属受到的伤害无法得到抚慰,“他们甚至会因此记恨法院一辈子。”

  之后,焦芸先后13次到小刘家里做工作,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另一边做康某家属的工作,让他们筹集赔偿款。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和谅解协议,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小刘告诉记者,其实他也知道父亲不是康某故意害死的,只是心理上始终跨不过那道槛,“我们这样中伤她,威胁她,她一个弱女子居然一点都不害怕,这样的法官让人感觉到一身正气,我们再不识相就不是人了。”

  “最大的特点就是认真”

  “这么复杂的案子,你们法院有能力判?”这样的质疑让焦芸感觉到肩上的责任很重。

  2008年,遂川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侵权经营犯罪案件。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在网上开设私服传奇游戏广告网站,为私服传奇游戏经营者发布广告并建立链接牟利,经营数额达100余万元。

  2007年9月,焦芸接手了这起案件。“我都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焦芸坦诚地说,前些年网络犯罪还是个很陌生的概念,从没见过这类案件的她无法想象被告人怎么在网络上经营牟利。

  承办案件的过程中,有一次,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来法院查阅案件材料,面对复杂的案情,新奇的犯罪形式,辩护律师提出基层法院没有能力审理这类案件,要求合议庭向上级法院建议提审。

  “那段时间,我总感觉时间不够用。”焦芸说,她心里憋着一股劲。因为办这个案子,她专门到一家电脑培训学校拜师学艺。这起案件不仅卷宗多达27册,还有大量的电子数据。被告人不认罪,需要在被告人供述、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三个方面核对被告人的犯罪金额,资金往来数额少的几十元,多的几千元,700多笔资金焦芸全部核对了三遍。最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作出了判决。

  吉安中院刑一庭庭长唐春梅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在江西省尚属首例网络侵权犯罪案。焦芸本来就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系统小有名气,这起案件让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再一次对焦芸竖起了大拇指。

  被告人上诉后,吉安中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维持了有罪判决。“这起案件很有指导意义。”唐春梅说,吉安中院还把这起案件推荐到江西高院,最终在《江西法院案例选》创刊号上发布,对全省法院审理类似案件起了指导作用。

  “她最大的特点就是认真,从来不放过一个疑点。”遂川法院院长卢和平说,焦芸是院里的业务尖子,到法院工作22年,审理各类案件13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被发回重审,无一涉诉上访。为此她获得了“全省优秀法官”殊荣。

  “刑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

  面对无理要求,也许别人只会一笑而过,比如家属说:“法院判我儿子坐牢,就要给我养老。”

  2011年夏天,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走进遂川县法院刑事庭办公室,怒气冲冲。经过询问,原来两位老人惟一子女陈某刚被法院判了3年有期徒刑。

  陈某40多岁还没结婚,整天游手好闲,这次因盗窃判刑已是三进宫。

  老人简单地认为,是法院判他们儿子坐牢,就要给他们养老。焦芸详细询问了两位老人的情况后,从自己包里掏出500元钱给两位老人拿去先应急,还答应会给他们想办法。

  “你一理他,他就讹上你了。”同事们劝焦芸。

  可是焦芸不这么认为。在随后的几天里,焦芸奔波于民政局、镇政府和老人所在的村委会,终于为两位老人落实了低保救助。

  “这样的事情她做了很多。”遂川县法院刑事庭法官郭冬根说,刑事审判工作并不仅仅是定罪量刑,其实很多案件都有这样棘手的问题,焦芸总能把这样的问题处理好,从来不留后遗症。

  基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交通肇事案件占了很大的比例,这类案件查清犯罪事实和定罪量刑相对简单,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却更为重要。“很多被告人宁可坐牢也不愿意赔钱。”焦芸说,因为交通肇事案件量刑较轻,但赔偿数额一般都很大。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问题已经成为了一大难题,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突出。

  2012年3月30日晚,被告人段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将一醉汉撞伤致其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双方在交警部门始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段某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到遂川县法院,被害人的妻子孙某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我一点过错都没有,对方喝醉酒横穿公路,却让我来承担主要责任!”在焦芸单独做调解工作时,段某说出了真心话。

  焦芸告诉段某,《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对方确实有很大的过错,但他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你损失的只是钱,我会尽力做对方工作,你努力筹钱,如果取得对方的谅解,可以争取从宽处理,否则坐了牢出来还是要赔钱。”焦芸耐心地向段某解释法律规定。

  “你要考虑实际情况,你老公本身就有很大的责任,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对方摊上这事已经很倒霉,而且他家里也没有什么财产,什么事都要往前看……”焦芸的一番话,孙某的态度已不再强硬。

  在焦芸一遍又一遍的耐心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13万元的协议。

  “刑事案件也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焦芸说,所有的案件都有一个症结,只有把症结解开,才能把案子办好,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就是这样一个症结。仅2012年,焦芸审理的31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就有27件经调解后撤诉,被害人或其家属均拿到了赔偿款。

  “像大姐一样体贴关心人”

  “我今年就要高考了。”最近儿子经常对焦芸说这句话。

  丈夫在外地工作,儿子又在上高三,焦芸几乎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8小时的工作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的,下班回到家里做好饭菜等儿子,每天都要等儿子下了晚自习回家后才入睡。

  “幸好儿子很懂事,学习成绩也让人放心。”焦芸说,与快要高考的儿子相处要格外谨慎,既要精心照顾好儿子的生活,又不能给他过多的压力,分寸难以把握。“我希望今年自己可以发挥好一点,妈妈很辛苦。”焦芸的儿子说。17岁的男孩很自信、很阳光。

  “焦庭长非常体贴人。”遂川县法院刑事庭书记员徐娟说,她虽然是领导,但却像大姐一样体贴关心人。平时,她办理的案件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都是自己做,“除了庭审笔录,法官、书记员她一人全做了,连整理、装订卷宗都是她自己。”徐娟是外地人,刚到遂川法院工作时,单位又没有集体宿舍,还是焦芸给她联系租了一套房子。

  “我喜欢淘宝。”问及业余爱好时,焦芸毫不避讳,“我最喜欢淘的就是包包。”由于平时工作生活都很紧凑,抽不出更多时间逛街,网上购物成了不错的选择。

  去年3月,焦芸被评为“遂川县十佳优秀女性”,问及获奖感受时,她回答道:“我的工作、生活平凡而充实。”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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