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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如何提升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
作者:陆再先 吴锡钧   发布时间:2013-02-28 09:20:59


    党的十八大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把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打造过硬队伍作为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来追求,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要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如何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活动,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笔者试从加强基层法院自身建设,通过狠抓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来进一步树立基层法院公正高效裁判、清正廉明的形象,用亲民便民的服务,取信于民,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积极调节经济关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是法院审判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希冀与期盼。“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公信力形成的核心。司法公信力,来自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效率是与公正并行不悖的司法主题,也是公正的应有含义。是否公正,关键在于法院审判案件的质量,即法院对案件判决的结果如何。法院应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使社会公众觉得法院是可以信赖的,法官是公正的,体现出来的结果也是公正的。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职责时,要围绕“公正与效率” 的工作主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信心

    社会主义改革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有稳定的大局,人民法院必须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惩治犯罪的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宏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一要充分行使审判权 ,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强奸、“两抢一盗”、故意伤害、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性犯罪和滥伐林木、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二要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三要加强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积极探索审理方法,最大限度挽救青少年,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四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五要强化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推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制度,实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兑现率的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把好刑事案件审判的法律适用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能力,做到不循私枉法、不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努力去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

   (二)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实现“胜败皆服”

    基层人民法院面对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在民商事审判过程中要公正司法,依法维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多数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是迫不得已,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难处,或多或少都有情绪,他们往往把公正的最后希望寄托在法官身上。因此,我们的法官在案件的受理、审理到执行的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司法为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朴素的情感来倾听、理解群众的难处,热情对待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实现“胜败皆服”。一是要依法处理好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建设、企业改制、林业改革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要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财产权属、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慎重妥善审理社会反映强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社会诚信和市场秩序。三是要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民工报酬等与农民合法权益相关的“三农”案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继续在推进调解工作重心前移和调解联动机制延伸两个环节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和兑现率,切实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要继续开展调撤率、履行率“双百”人民法庭争创活动,探索适合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的工作方法,完善人民法庭“点-站-庭”巡回审理模式和“民歌法庭”审理案件的结案方式,开展“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网上法庭”等方便群众诉讼的办案方式,做到同村案件到“点”化解、同乡案件到“站”调解、不同乡镇案件到“庭”和解,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疑难案件化解在法庭。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积极作用,促使人民群众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加强行政审判,促进官民和谐

人民法院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社会管理权,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和请求权,以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妥善审理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和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合法权益。二是采取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到行政机关上法制培训课、定期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通报会和个案司法建议等形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加大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协调力度,提高行政协调率,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四是加大非诉案件的审查力度,提高行政非诉案件的自觉履行率,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案件的审理,促使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执行工作,树立良好的执行工作形象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必须得到执行。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存在着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执行难”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认真学习,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新理念,不断增强执行能力,兑现裁判文书确定的利益,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一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重视与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作用,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努力提高执结率、到位率、自觉履行率,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二是注重执行和解工作,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和解率。三是加大计生抚养费征收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交给的计生抚养费征收案件。四是继续开展“反规避执行行为”、“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等活动,促进执行工作上新台阶。五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持依法执行、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廉洁执行、文明执行、和谐执行,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果,树立良好的执行工作形象。

    二、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促进文化建设的开展

    人民法院要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肩负着十分重要的司法职责,其司法活动要体现在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要求,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攸关事业成败。因而,基层人民法院必须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入手,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加强法官职业监督,全面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有力地推动审判工作和文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人民法院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新时期领导班子建设的规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把政治立场坚定、懂得法律业务、年富力强、符合法官条件的人选任到法院领导岗位,建设好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要着重从驾驭庭审、司法指导、司法监管等方面增强领导干部的审判能力,着重从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政务管理等方面增强管理能力,着重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等方面增强决策能力。

   (二)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重点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政法核心价值观。要把维护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宪法法律的权威永远放在第一位,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契机,紧密结合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促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提高,确保政法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以党建工作统领基层院法官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把党建工作纳入基层法院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首先,要抓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培训,选派干警参加全国、全省和全州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要落实措施,积极鼓励法官、书记员、法警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提高队伍学历层次和司法考试通过率,从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奠定良好基础。其次,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案例分析会、经验总结会、参与重大课题调研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司法能力的锻炼,提升干警的实际司法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首先,要贯彻执行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暂行规定》,加强审务督察,进一步规范法官行为和司法礼仪,树立人民法官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其次,要继续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营造人人争当“好法官”的良好气氛。第三,对法官要实施目标管理,建立竞争机制,实施绩效量化考核,从要完成的审判工作的质量、数量、效果、效率等来测评其司法能力,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第四,要继续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四帮四促”、“干部下基层”帮扶联系乡村等活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

    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问责制;其次,要抓好廉政学习教育,增强干警的公正廉洁意识;第三,要抓好内、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部门廉政监察员、执法监察员、特邀廉政监察员等监督机制;第四,要抓好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执行全院干警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制度;第五,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确保法官廉洁高效,维护公正司法形象。

    六是坚持“人才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创学习型法院,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结合法院自身特点、地域特色,突出特色文化引领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通过精心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公园,扩大和丰富文化长廊的内容。并将文化建设规模扩大到基层人民法庭,全面打造法院软实力,提升法院的公信力。

    三、抓住规范化管理这个关键

    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形象。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以有效的管理来保证工作的有序运行,才能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法院形象的提升。基层人民法院要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落实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一)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深化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要把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使内部管理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继续花大力气,加强对法院各项工作规律的研究,使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机制创新建立在对司法工作本质的规律的准确理解和把握之上,进一步找准强化理论的目标和方向,努力探索加强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二)争取上级法院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抓好规范化管理既是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必要内容,又是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有效连接,通过有效的载体运行和载体创新全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一套规范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使基层人民法院明确管理目的、管理对象,制订完善管理方法,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推动整体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四、抓住基层基础工作这个重点

    基层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接触最多,联系最紧密,是人民法院服务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窗口,是落实司法为民的主渠道。基层基础工作好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司法活动中 能否得到有效维护,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度。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旨,深化改革,努力实践司法为民。

    一是积极转变观念,加强服务意识,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要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意识,树立公正、文明、透明的司法理念,转变官僚主义作风,既要公正审判、正确适用法律,为人民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又要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司法为民是审判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司法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基层人民法院要全力推广便民举措、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做到心系群众,情铸天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转化为法官的法律修养和自觉行动。

    三是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思想,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务必做到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基层人民法院要按照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庭办案的原则,整合优化资源,实现法庭设置规模化,工作运转集约化,并从人员、待遇、经费、装备等方向向法庭倾斜,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人民法庭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施全面、全程调解,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积极化解矛盾纷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调撤率、履行率“双百”人民法庭活动。加强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提高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而人民法庭是加强基层建设的突破口,人民法庭建设始终要放在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基层人民法院要以开展争创调撤率、履行率“双百”人民法庭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改变审判作风,努力夯实法院工作基础,不断开拓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五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动力。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原则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对人民法院工作中不适应时代和人民要求的体制和机制进行完善,着重解决当前司法体制不完善之处对司法能力的束缚。人民法院通过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的司法机制,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作者单位: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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