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论司法公正视野下的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作者:时小云   发布时间:2013-02-01 10:02:44


    党的十八强调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审判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要求,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探索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这项基础工程的新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廉政文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等特点,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渗透性和实效性。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当前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是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廉政文化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符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的个性,其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构建符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切实发挥廉政文化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司法公正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廉洁与公正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反之,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效率低下,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因此,要充分认识建设法院廉政文化对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扼制和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公正与效率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全面健康发展。

   (二)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保证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实现公正与效率,还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都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廉洁与为民是密不可分的,廉洁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人民法院要以司法为民为荣,以枉法裁判为耻,把“胜败谐服”和“案结事了”作为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自觉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司法护民、司法爱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人民法院强化对法院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清除了一批法官队伍中的“蛀虫”,但人民法院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由于法官违法违纪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以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目标,以构建“四不为”机制为保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道德防线。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功能审视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是以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反映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严肃的政治主题,并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增强法官的反腐倡廉意识,引导法官思廉务廉,营造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为法院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寓于法院文化的大环境中,具有丰富而独特的内涵,它包括三个层面,即思想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其中思想文化是核心,制度文化是保证,物质文化是基础,法院廉政思想文化需要一定物质设施作基础,靠科学规范的制度来保证,而法院物质设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要体现法院思想文化。

   (一)法院思想文化

    廉政文化首先是一种思想文化,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法官,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思想文化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法官的道德文化。法官作为公民应具有“爱国守礼、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品质。同时,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是社会正义的化身,还应具有符合职业特点的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我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职业道德品质;

    二是培育积极向上的司法文化。要传承和发扬我国历史上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同时也是借鉴和吸收权力制约、人人平等、权利至上等西方国家的优秀司法文化传统;

    三是坚决抵制腐朽文化。要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廉政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官本位、权大于法、司法人情化等消极司法文化和腐朽文化

   (二)法院制度文化

    法院制度文化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廉政制度是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而健康向上的法院廉政文化又促使法官更加自觉地遵守法院各项廉政制度。人民法院要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重点审判执行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努力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等一套保证司法廉洁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和法官的廉洁性。

   (三)法院物质文化

    法院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与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的,凝聚着法院思想文化的物质环境,最直观反映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具体到法院建筑的风格、审判法庭的布局、文化设施的建设、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司法装备和生活场所等都要展现廉政文化的特色,凸现古今中外的廉政文化,展示“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等理念。人民法院要积极规划物质装备与信息化建设,将法院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并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人民法院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充分发挥物质技术装备的最大效能,发挥最佳效应,使各项工作保障机制落到实处,推进人民法院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通过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使法官在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工作和生活,感受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逐步养成良好的廉政文化习惯。

    三、推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纵深发展的路径思考

    法院廉政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法院各项制度与目标的思想保障和确保法官遵守各种行为规范的内在约束。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法院廉政文化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强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自觉性

    廉政文化建设是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树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建设廉政文化的自觉性。人民法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紧密结合。因为,人民法院实现司法公正,最重要的是法官必须要做到廉洁自律、廉洁司法。当前要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吃、拿、卡、要等制约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其有效方法之一就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用廉政制度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更加适用的具体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反腐倡廉变为法官的自觉行动。要把廉政文化通过法官的廉洁文明司法体现出来,落实到具体审判、执行工作和政治思想建设之中,用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二)加强修养,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增强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针对性

    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发展廉政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解决人的思想道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法官仅仅具有广博的知识、聪明的才智和敏捷的思维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有政治上、道德上的坚定性以及职业道德品质和情操上的崇高性。由于司法活动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司法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职业良心。王胜俊院长专门指出:“与其说法官是种谋生的职业,不如说是社会良知的体现”。为此,人民法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建设,用良好的职业道德引领法官的司法行为,尽而实现司法公正。因此,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应当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融汇在一起。要坚持不懈地对法官进行忠于宪法和法律,司法为民为主线的职业道德教育,要让法官清醒地认识到,法官的“上帝”只有宪法和法律,只有公平和正义,只有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能凭借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任何私利。要时刻牢记廉政规章制度,任何时候都不能越雷池半步,坚决守住法官行为底线。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的相融相汇,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使法官职业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内化为法官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时时反省,相守终生。并通过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去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开展,进而实现司法的公正。

   (三)寓教于乐,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增强建设法院廉政文化的实效性

    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潜移默化的引导解决常规教育不能解决的思想作风问题,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之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摒弃空洞、枯燥、教条式的教育方式,要将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教育、娱东的作用,加强教育的互动性、参与性,增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要采取制作廉政宣传栏、廉洁自律警示牌、发放廉政卡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理论考试、上党课、观看电影录相等形式,进行不间断的廉政教育,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强化法官的廉政意识。要坚持用正反典型对法官进行激励和警示,大张旗鼓地宣传那些崇尚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人物的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激励法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同时吸取少数在金钱、利益、美色面前丧失职业道德、亵渎神圣法律、践踏群众利益的法院队伍中败类分子的教训,用以警示法官切不可以身试法。要大力提倡和鼓励法官培养、陶冶高雅的艺术情趣,组织协调成立法官协会、钓鱼协会、书画协会、篮球队、乒乓球队、网球队、羽毛球队、健身操队等,同时完善相应的硬件设施,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读书征文、文艺调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丰富法官的文化生活,使法官的身心得到锻炼,从文化、艺术、体育中领会到与法律渊源的互通性,提高法官的内在修养,丰富法官的个性魅力,营造一种工作相近,心灵相融,和谐向上,团结共事,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