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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司法廉洁教育 争做群众满意干警
作者: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范世林    发布时间:2013-02-19 14:52:09


    前些日子,中央相继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引发社会各行业的广泛关注,也深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今年1至2月份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并要求各级法院要以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等指定教材,联系自身实际座谈心得体会,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修养,确保始终做到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并要求人民法院干警自觉做到“五慎”:

    一是“慎独”,不仅要主动地把自己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而且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自觉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二是“慎微”,不仅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站稳立场,而且要从小处着眼,防微杜渐,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是“慎始”,把好第一次的关口,不该做的事,一次也不去做;四是“慎终”,一辈子都不放弃自我改造,一辈子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五是“慎交友”,真正做到从善交友,择廉交友。笔者认为,这是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司法廉洁教育,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有效举措,很有必要,并应始终坚持,常抓不懈。

     因为,法官职业在新形势下已经成为容易滋生腐败的“高危”职业。法官处理每一起案件,都可能遇到权力、金钱、美色等各方面的诱惑,司法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私欲膨胀的时代,我们身边利用手中的权利行一己之便,贪一己之利,或者因为一次宴请、一次娱乐,加上人类的共性——私欲,最终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只有时刻戒备,加强预防,经常教育,警钟长鸣,才能充分发挥作用、真正做到防患未然。这就要求司法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做到以身作则,一身正气,自我从严,清正廉洁。另一方面,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就是严格教育和主动管理好自己的亲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到,时时刻刻遵纪守法,事事处处廉洁执法,坚决不去贪赃枉法。同时,也不要去盲目羡慕和嫉妒那些利用职权、玩弄权术、利欲熏心、贪污腐化的不法分子。要相信“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是不报,时辰不到”,以及“多行不义必自毙”“贼不被捉是次数少”等的古人传言和深刻道理。要懂得“贪欲之心不除,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这些平淡而深奥的人生哲学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和索取必须合法、要靠诚实的劳动获得,而且不能损害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以及贪图私欲的危害和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性。

  记得老同志曾讲:长征过草地时,辣椒是个宝。警卫员设法为酷爱吃辣子的毛泽东多领了20个红辣椒,被毛泽东严令其如数退回。警卫员不以为然,毛泽东严肃指出:“我们是红军,作为领袖怎么能搞特殊?”。周恩来总理为了教育家人清正廉洁,自定“家规十条”,被后人传为佳话。正是这些老一代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伟人毛泽东、周恩来率先垂范、严以律己的共产党人作风经过传承,才铸就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清正廉洁。所以,作为法院的每名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都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并要抵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经得住考验。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公平正义、一心为民、廉洁司法,真正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国家,并且赢得群众满意、得到人民拥护、能让百姓放心的好法官,也才能真正达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的最高境界。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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