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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骗入传销跳窗受伤 非法拘禁者领刑
发布时间:2013-02-26 11:06:17


     本网讯(王海波)   2013年2月6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倪有闯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2012年8月9日晚10时许,被告人倪有闯等人的同伙李全(另案处理)将被害人郑晓虎骗至南昌县莲塘镇安居小区1栋5单元601室,要求其加入名为“天津天狮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被告人倪有闯等该传销组织的所有成员采取锁门、派人看守、不让打电话、不准离开租住房等方式非法控制被害人郑晓虎的人身自由。次日晚7时许,被害人郑晓虎为逃离该传销组织,趁看守人员不注意,从传销窝点客厅窗户跳下。经南昌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郑晓虎的伤情为重伤甲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有闯伙同他人非法剥夺被害人郑晓虎的人身自由,致被害人郑晓虎重伤甲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庭审中,被告人倪有闯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为确保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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