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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汉争田水引纷争 法官调和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3-02-25 13:45:28


     本网讯(罗应培 王明新)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处好了比什么都强,同村俩老汉竟因田水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2013年2月25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起健康权纠纷案,被告黄卜均自愿赔偿原告罗实医疗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2500元。

    2012年6月13日上午八点半左右,54岁的罗老汉去自家的责任田查看田水,正巧碰到65岁的黄老汉在挖自家的水渠,罗老汉便上前制止,不料在争吵中黄老汉竟挥动手中的锄头打伤了罗老汉。事发后,罗老汉到者保乡卫生院住院治疗,直到6月26日才基本好转出院。出院后的罗老汉多次找黄老汉协商医疗费事宜未果,遂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深知两老汉都是同一个村子的,一纸判决未必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处理不好会影响邻里之间的和睦。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入手,给当事人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对黄老汉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黄老汉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罗老汉道歉。罗老汉对此表示谅解,也愿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最后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至此,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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