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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法院引用民间俗语调结一起买卖合同案
发布时间:2013-02-18 09:58:37


     本网讯(韦永辉)   2月1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引用民间俗语成功地调结一起标的3.6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刘俊(化名)系广西柳州市人。被告吴文兵、黄美丽(均为化名)系夫妻关系,现均住广西忻城县。2012年,吴文兵、黄美丽向刘俊购买汽车配件,尚欠刘俊汽车配件款3.6万元,2012年5月6日,吴文兵、黄美丽给刘俊出具了一张欠条。刘俊多次催款未果。无奈,2013年1月15日,刘俊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文兵、黄美丽付清尚欠汽车配件款项3.6万元。

    忻城法院民二庭收到该院立案庭移来的案件材料后,及时通知吴文兵、黄美丽前来领取举证期限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希望二被告与刘俊庭前能协商解决。1月21日,吴文兵、黄美丽来法院领取法律文书时,对刘俊来法院起诉其非常反感,理由是其已答应2013年春节前将支付大部分配件款给刘俊,现刘俊又到法院起诉他们,他们觉得脸面已丢尽,所以,不同意调解。

    2月16日,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承办该案的黄法官认为,刘俊和吴文兵、黄美丽都是个体户,都是做生意,大家是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完全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于是,即日,黄法官便打话给吴文兵,利用上班还有春节年味气氛,便向吴文兵拜个晚年,祝吴文兵新年快乐,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来,万事均如意!听到黄法官祝福,吴文兵心情舒畅得多。黄法官趁热打铁,向吴文兵征求意见,希望吴文兵、黄美丽与刘俊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没想到吴文兵满口答应。于是,经征求双方,定于2月17日上午进行庭前调解。

    2月17日上午,吴文兵出庭,并全权代理黄美丽参加调解。在调解中,吴文兵对尚欠刘俊汽车配件款数额没有异议,但仍很反感刘俊起诉他,因为他已答应2013年春节前将支付大部分配件款给刘俊,因此,不愿与刘俊调解。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针对这一情况,黄法官考虑双方矛盾较深,光讲大道理,调解效果将是不理想的,故,决定转变调解思维,认为引用一些民间俗语到调解工作中来可能效果更好一些。于是,黄法官便引用“和气生财”、“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冤家多一道岔”、“诚信为本”、“诚信贵于金钱”、““言而有信”等俗语,对双方进行耐心的思想工作。由于民间俗语通俗易懂,最后,双方都被感化,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协议了分期还款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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