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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中院:十大亮点闪耀珠江源
作者:区鸿雁 赵亮 发布时间:2013-02-08 08:41:06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刚走过的2012年,云南省曲靖法院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出成效,能动司法切入点和结合点握更准,阳光司法工程开展声色茂,司法为民举措更务实,文化建设更新更细,队伍建设力度更大,基础建设更牢。正可谓亮点频现。在2月初开始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中,辖区9个县市区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亮点一:围绕“主业”,司法办案创新高 让我们看一组数据:2012年,收案数为36908件,同比增加4690件,增长了14.6%;结案数为36296件,同比增加4590件,增长了14.5%。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2720件,同比增加2641件,审(执)结12566件,同比增加2530件。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面对前所未有的案件迅猛上升形势,面对不断增加的超负荷审判压力,曲靖法院广大干警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克难奋进,锐意进取,克服“案多人少”矛盾,以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的肯定。公正高效审理了李陆布等2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师宗“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件中的职务犯罪和重大安全事故犯罪案、公安部督办的蒋开枝等36名拐卖儿童223人案、陆良非法倾倒铬渣刑事案件、陆良铬渣污染环保公益诉讼案等一大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案件,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亮点二:发挥职能,公平正义见实效 曲靖两级法院把审判工作这个法院第一要务紧紧抓在手上,不断拓宽审判工作的“高速路”,实现了各项审判工作“多元并行、齐头并进”。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先后审结刑事案件4035件,其中宣告缓刑1019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75人,依法对18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了“防再犯”工作以及未成年人特殊审判和保护工作,聘任了8名社会调查员参与少年审判事务,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283人,对172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对356名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开展量刑纳入庭审辩论试点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加量刑的透明度,全市法院共对符合条件的2141件3399人采用规范化标准量刑,刑事案件实现了“三降三升”的良好态势,即上诉率、抗诉率、上访申诉率下降,受害人损害赔付率、案件撤诉率、服判息诉率上升,促进量刑的公正均衡。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法院量刑规范会改革工作后,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采取有效司法措施,稳妥审理好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企业破产、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民间借贷等民商事纠纷,助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破产案件审理取得重大进展,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审理有新突破,审结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曲靖某酒店等11家娱乐场所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系列案和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公司起诉的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611件,同比增加651件,审结15323件,同比增加577件,诉讼标的为9.67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747件,同比增加228件,审结1709件,同比增加173件。 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工作等项工作也都实现了扎实推进。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公安、工商、城建、土地管理等行政案件116件,审结113件,结案率为97.41%;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53件,裁定准予执行493件,不予执行60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结抗诉案件2件,改判1件,调解1件。针对社会关注的“执行难”热点,主动加大执行力度,力促市委、市政府下发《曲靖市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促进执行工作,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7122件,执结6933件,执结率为97.35%,执行标的为5.72亿元。 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调解工作的“三个延伸”,即从诉中和判前调解向诉前调解延伸、从法院独立调解向社会综合调解延伸、从民事调解向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延伸,同时,强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共司法确认198件,标的386万元,诉前调解1461件。一年来,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为8699件,调解撤诉率达56.77%,同比上升2.34个百分点,妥善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亮点三:强化服务,能动司法出实招 曲靖两级法院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能动司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房屋征收补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意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工作机制》等审判指导文件,师宗法院与罗平法院签署了《区域执行协助协议》,共享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向全市15家行政机关及10余家新闻媒体发布了《2011年全市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即白皮书,指出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应当重视的5个问题,并提出5项建议,发出司法建议7件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全省率先启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衔接制度,进一步增强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罗平法院与贵州兴义、广西西林法院联合建立了以委托送达、协作调解、执行联动、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信息共享、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滇黔桂三省(区)两县一市法庭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发出法律意见书、提前介入环保事件参与调解、邀请第三方参与环境监管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51件环境污染案件通过环保审判工作机制得到了有效化解。 亮点四:便民利民,坚守宗旨未动摇 一年来,曲靖市法院深刻把握司法的人民性,以开展“四群”教育和“司法为民服务年”为推手,最大限度地把握群众心理、消除群众疑虑、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信任。 实行院领导下乡接访和“携卷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处理来信304件,同比下降7.03%,接待来访1221人次,同比减少18.76%,涉诉信访形势趋稳向好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实现连续三年涉诉信访总量“零增长”、“负增长”。 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对361件461名涉诉特困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79万元,纳入低保54人、医保70人;对得不到赔偿的60名刑事被害人救助75.28万元,对4670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18.301万元。全市法院全面推开诉讼费100元以下案件的诉讼费用免缴工作,共免缴3678件56.47万元,近30%的民事、行政案件实现免费诉讼,其中孤寡老人、孤儿、残障人员、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纠纷、进城务工人员、行政案件当事人等成为主要受益对象,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事业发展带来的温暖与实惠,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在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筹集及干警捐款100余万元开展扶贫慰问,全市法院干警深入到乡镇、村组、社区、企业等进行走访、座谈、慰问群众4600余人。提升诉讼效率,使用简易程序审结5661件,占民事一审结案的60.97%,采用速裁方式结案664件,平均审限仅7天,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100.68万元,开展巡回审判9147件;上门立案119件,预约办案984件,各基层法院普遍实施“农民工工资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夜访法庭”、“车载法庭”等便民诉讼举措,深受群众欢迎。 亮点五:完善机制,审判管理有成效 创新与加强审判管理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关键环节。2012年,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升全市法院案件审理质量,深入开展了“法律文书质量”、“庭审质量”“两评查”活动,针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裁判文书制作、审理期限等方面的问题,评查组对抽查案件和裁判文书逐案评定打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评查案件5449件,开展庭审评查356件,着力提升了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节点管理及审判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限延长报批,在定案把关、审限变更审批、案件催督办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尽快审结,推动案件审理提速,实现均衡结案,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加强审判监督指导,设定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既评价法官办案质效水平,又评价法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对法官奖惩考核中。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监督、把关、指导作用,全市法院共召开会议334次,讨论各类案件、事项983件。其中,中院共召开会议116次,讨论各类案件、事项528件。院长主持审委会311次933件。 亮点六:阳光司法,审务公开有效果 2012年,曲靖法院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持续推进裁判文书上网、量刑规范化等举措,通过多次举办社会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群众旁听庭审等措施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落实司法公开;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创造性地采取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提升了审判质效;深化评估、拍卖工作改革,促进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公正;不断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5次,讨论案件53件。 在以“百个案件比技能、千名法官进基层、万名群众评法院”为活动目标的“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中,全市法院共选择162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其中,102件案件以“走出去”的巡回方式审理进行公开审理,巡回率达到63%,中院的院长、副院长均以身作则亲自上阵担当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一批党委政府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大的案件,部分基层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案件,全市法院院领导审理公开庭审案件22件,占公开庭审案件的16%。共邀请2900人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庭审活动的旁听和座谈讨论,发放问卷调查表11292份,27000余名人民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有效行使了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活动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由单纯的参审拓展为参与裁判、调解、送达、执行、监督、协调、宣传、信息、调研、联络等十项职能,2012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参与陪审案件7122件,陪审率高达40.6%,同比上升15.6的百分点,调解3703件,送达3590件,执行1312件。在阳光司法活动中,陪审员参加庭审37次,参与庭审观摩300余人次,为司法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深化和拓展了司法民主。实现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三到位”,服装、标志、证件“三统一”,筹集42.2万元建立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基金会。2012年9月19日,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在富源召开,介绍推广了曲靖陪审经验,陪审员马绍国获省高院“铁杆陪审员”和2012年度“云岭楷模”荣誉称号。 亮点七:加强监督,廉政筑基有方法 紧紧围绕“零违纪队伍、零违纪法院”标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龙头”工作,一手抓审判执行,一手抓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把司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课题;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实行巡视督察制度,配备39名审务督察员注重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化管理;分批组织干警到曲靖监狱廉政教育示范基地进行教育学习,加强干警预防教育;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十五项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拓宽监督制约机制,成立了司法巡查小组对全市9个基层法院的考勤、车辆管理、司法礼仪等纪律作风进行明查暗访,形成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纪检监察相衔接的监督机制。广大干警公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司法廉洁风险防控做法在全国、全省法院交流,并获得相关部门和兄弟法院的青睐相继前来学习交流。 亮点八:营造氛围,文化建设有活力 为保持争先创优、昂扬向上的法院工作氛围,两级法院积极推动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以纪念建党91周年为主线,开展了学雷锋志愿者进养老院和特殊学校、学习陆良八老植树活动等活动;开展了“读十首诗、唱十支歌、看十本书、观十部电影、诵十句名言、忆十段历史”的“六个十”活动喜迎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平台,充分发挥积极主动的法治宣传作用,人民法院报、云南日报、法治云南、法治曲靖、最高院组织的“记者走基层”深入曲靖进行了采访报道,在省级、国家级媒体刊发报道500余篇条;运用文艺汇演、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等各类活动为载体,增强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荣誉感;举行“九龙杯”“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征文活动,编辑出版《滇东法苑》,积极参与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并获二等奖,集中展示文化建设成果。 亮点九:抓实基础,内部保障有发展 曲靖中院始终坚持在基层队伍建设、审判业务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基层办实事,努力提高保障服务功能。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带着问题下基层调研数十次,切实帮助解决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建立领导干部基层法院联系点制度和领导包片监督指导制度;在巡回审判等各项工作的经费、装备方面向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倾斜;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把那些具有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作为讲师团成员,通过视频或巡回的方式向全市法院干警讲授;通过二审案件的具体审理以及巡回审理的机会,与基层法官进行审判业务交流、探讨和监督指导,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56期7598人次;完成了8个基层法院院长交流任职工作,其中从基层法院新提拔了5名副院长担任院长,切实加强了基层服务水平,提高了基层法院的服务效能;加强“两庭“基础建设,中院扩建审判综合楼主体工程于6月28日完工,马龙、陆良、宣威、沾益、罗平、会泽等法院新建或扩建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征地、设计、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3个法庭建成启用;积极推进“天平工程”信息化建设,抓好案件卷宗材料与办案流程“同步录入”,“同步查询”。 亮点十:追求卓越,创先争优有提升 在最高法院于2012年召开的全国法院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上,曲靖中院被确定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后又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这是曲靖中院继被命名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后树立的又一里程碑!是曲靖法院人在滇东大地发展热潮中书写出的属于自己的辉煌! 一分辛勤一分绩。这一年,诸多桂冠为曲靖“天平”增添夺目光彩,“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各项荣誉悉数汇集至曲靖中院,沾益县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院”,麒麟区法院法警队被最高法院表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麒麟、沾益、马龙、会泽也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马龙、师宗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沾益、罗平被省高院表彰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中院付卫红同志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21个,先进个人41人。这些荣誉的取得,就是对近年来我市法院工作业绩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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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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