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溜冰场内起纠纷 六人围砍一人致死
发布时间:2013-02-05 10:40:57


     本网讯(谭国军)   因在溜冰场内发现以前打过自己的人,便和朋友追打该人。不料反被对方六人围砍身亡。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雅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5年11月22日晚21时许,胡鹏(已判刑)和陈俊峰、李维、揭燕华等人在县城农民街“想溜溜”溜冰场溜冰,遇到被害人乐康和杨志信、乐洪、乐辰等人也在溜冰,乐康以胡鹏以前打过他为由,伙同乐洪、杨志信等人对胡鹏进行殴打,胡鹏脱掉溜冰鞋打赤脚逃到华联超市楼上“e网情深“网吧,找到正在上网的艾志武、张俊(均已判刑)等人,艾志武问胡鹏打赤脚的原因,胡便将在溜冰场被人殴打的事情告诉艾志武,并说后面有人拿刀在追他,艾志武听后便叫在一旁上网的被告人王雅萍、张俊去帮胡鹏打回来,张俊拿了一把砍刀给胡鹏,并叫朋友殷硕俊(已判刑)一起去,走到网吧门口时碰到了艾志领(已判刑),艾志领听说胡鹏被打便和艾志武等人一同前往。随后被告人王雅萍和艾志武、艾志领、张俊、胡鹏、殷硕俊六人乘一辆出租车来到商业局巷子边,张俊和艾志领下车到租住屋里拿了一捆刀上车,六人乘出租车继续沿东乡二中门口农民街方向寻找乐康等人。此时乐康也正纠集一伙人寻找胡鹏,未见胡鹏便在农民街一家夜宵摊旁对和胡鹏一起溜冰的李维、揭燕华等人进行殴打。被告人王雅萍等人见有人打架,便各持一把刀冲下车,乐康等人看到有人持刀冲过来便逃跑,艾志武捉住揭燕华,听到揭燕华喊胡鹏的名字,便放了揭,此时艾志领拦住一人叫胡鹏认人,胡鹏认出乐康后便持刀朝乐砍,乐康转身便跑,艾志武等其他人见状也上前追乐康,乐康跑了几步摔倒在地。后被告人王雅萍与张俊、胡鹏、殷硕俊朝乐康的下身乱砍,艾志武、艾志领朝乐康的头部、上身乱砍,六人将乐康砍得不会动弹后逃离现场。随后乐康被送往东乡县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乐康系被他人用锐器损伤后致失血性休克、颅脑损伤死亡。2011年11月22日被告人王雅萍到东乡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诉讼中,被告人王雅萍家属赔偿了乐康之父乐淑萍经济损失2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雅萍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雅萍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王雅萍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雅萍主动向东乡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系自首。被告人王雅萍及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辩解称被告人王雅萍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经查属实,予以支持。对被告人王雅萍适用减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