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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饮葡萄酒后过敏 请客者失面子告销售商
发布时间:2013-02-01 15:50:15


     本网讯(和忠 李伟杰)   50多岁的陈先生和朋友聚会,从市区一家超市购买了几瓶干红葡萄酒,不料他的一位朋友喝后出现过敏反应。事后陈先生发现,这种干红葡萄酒含有二氧化硫,而外包装的标签上却没有标注。陈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把该品牌葡萄酒的经销商告上了法庭。1月31日,经过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法庭的调解,经销商与陈先生已经达成调解协议。

    2012年5月27日,陈先生花790元钱从市区一家超市购买了5瓶进口的干红葡萄酒。次日,陈先生和朋友聚会时,喝的是他从超市买的这几瓶葡萄酒。没想到的是,他的一位朋友喝了这种葡萄酒后,出现呕吐、头昏、呼吸困难等症状,经检查属于葡萄酒过敏反应。陈先生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得知,因加工工艺的原因,葡萄酒大多含有二氧化硫。在他买的这几瓶葡萄酒的外包装上,标签的配料表中却没有明确标注该品牌葡萄酒含有二氧化硫成分。陈先生认为该品牌葡萄酒的经销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便准备将对方告上法庭。

    为了得到确凿的证据,“较真儿”的陈先生委托相关部门对他购买的葡萄酒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这种葡萄酒的确含有二氧化硫。

    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该品牌葡萄酒的代理商专程从外地赶到许昌,向陈先生进行解释,并出具了相关文字材料。对方表示,其代理的这种葡萄酒是从法国原瓶进口的,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二氧化硫是葡萄酒酿造过程中自然反应的产物,如果没有这种成分,葡萄酒在短短几个月内就会坏掉。

    最终,陈先生与经销商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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