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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合伙开设赌场抽头渔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1-29 12:00:02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的甘志恒等五个村民,合伙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该赌场开了几个月,可谓财源滚滚,终被警方取缔、捣毁,其中二村民率先领刑。日前,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均犯开设赌场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伙同甘志宁、邓文周、韦大强(三人均另案处理)以盈利为目的,合谋在都安县板岭乡某村一市场附近韦大强家前面开设赌场,提供场地和赌具供周边及赶圩的群众用扑克牌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场每个圩日参赌人数少则二十余人,多则三十余人,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和甘志宁、邓文周、韦大强在赌场内抽头渔利,平均每个圩日抽头渔利获款达数百元。赌场从开设到被查处,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和甘志宁、邓文周、韦大强等人抽头渔利获款人均4000元以上。 2012年8月7日,韦德华被都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7日,甘志恒亦被都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案件,二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对被告人甘志恒、韦德华从轻处罚。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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