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风起兮纸飞扬 森林失火遭祸殃
发布时间:2013-01-21 10:47:45


     本网讯(吕志豪 吴未未)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为尽孝道,与亲戚一道给母亲上坟。不料火纸被大风吹走引发森林火灾。2013年1月21日,河南固始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钱志龙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2年3月28日下午,被告人钱志龙和其姐夫到固始县段集镇钓鱼台村“西寒弯子”山边,给其母亲上坟。因当天风大,火纸被风吹至周围的荒草上,荒草被迅速点燃蔓延,引起森林火灾。被告人在现场灭火并报警,后被民警从现场带走。

    经固始县林业局鉴定,被烧森林过火林地面积为3.7058公顷。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志龙在山林处上坟,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7058公顷,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