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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他人提供赌博和吸毒场所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3-01-23 14:27:27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波)   2013年1月21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钟淑彬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2年5月,被告人钟淑彬从南昌县黄马乡上洛村李家自然村租赁一平房及30多亩田地种火龙果。8月30日,严中(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钟淑彬要求在其租赁房摆放一台打渔赌博机供人赌博。被告人钟淑彬表示同意。尔后,严中请林玉风负责赌博机的管理,王红良、龚小虎、肖林波等人陆续来该地赌博。9月13日晚至9月14日,王红良、龚小虎、肖林波先后在摆放赌博机的隔壁房间吸食毒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淑彬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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