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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非小事 法官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3-01-22 09:42:36


     本网讯(通讯员 何徽)   李建国和李建志两家是邻居,因为邻里间的小事,两家人一直不和。今年因危房改造问题,两家人发生争执,引起了矛盾激化,两家人便恶眼相向,见面就吵架。近日,在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全力调解下,双方冰释前嫌,终达和解。

    2011年6月原告李建国进行危房改造,将房门改造面向另一条道路。2012年1月25日,被告李建志强行拆除了原告家门前的路段并用砖块建造围墙,阻拦原告通行。后经多方调解协商未果。原告于2013年1月17日向浦北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送达后双方均情绪激动,事态有失控倾向。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找双方当事人和在场人员了解案情,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背靠背做调解工作。

    庭审前,法院又主动邀请当地司法局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到庭共同参加调解,在法庭小结时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对本案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方案来帮助他们妥善理解决相邻通道问题。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与协调解员及时沟通,多次商讨调解策略、调解方案,在主审法官的苦口婆心地劝说下,被告李建志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拆除阻碍原告李建国通行的围墙;原告李建国也认识到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同意赔偿被告李建志修建道路材料费、人工费共2 000元,并且同意被告方就道路边的泥砖房建造新房,被告方按原来的墙体位置建房,二楼可以出挑。达成协议后,原告当场兑现了赔偿款2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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