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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堵墙伤了兄妹和气 法官现场强执把墙拆
发布时间:2012-12-06 16:26:51
本网讯(通讯员 龚志帽 梁海燕)
堂兄妹因围墙通道起纷争,对簿公堂后判决未履行。12月5日上午,广西百色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到现场强制执行,通过耐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缓和矛盾,力促案件顺利执结。
岑军对是岑梅系堂兄妹,相邻而居。1992年间,岑军对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批,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起一间砖混结构房屋,并在该房屋旁彻起围墙。2010年间,岑军对将其属于危房的泥砖房屋拆除,留下四周泥墙体没有拆除,与砖混结构房屋围墙连成一堵围墙。2011年间,岑梅拆旧房想重建新房,由于岑军对的围墙至通道宽度仅有1.3米,导致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无法通行。该通道是岑梅通往村道的唯一道路。岑梅要求岑军对拆除其围墙让出约4米宽通道遭到拒绝由此引发纠纷。经过龙景街道司法所调解,岑军对愿意让出1.3米宽通道处加宽至能通小车,岑梅认为不够宽,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不同意其意见,调解未果。岑梅将岑军对告上百色右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岑军对应当让出土地加宽通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法院庭审中,岑军对不接受本院主持调解,调解无法进行。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岑军对应当让出土地加宽通道至3.2米,确保被告岑梅住宅的运输车辆畅通,被告岑梅赔偿原告岑军财产损失1000元。原告岑军对一审判决不服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实地勘查,最终将案件改判为上诉人岑军对应当让出土地加宽通道至2.3米。 二审判决生效后,岑军并未按照判决书的要求让出通道。岑梅于11月5日向右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月5日上午,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罗学新带领执行干警来到旺村,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通过勘查测量举证,摆事实,讲法律,谈亲情,最终使两家人点头信服,执行法官现场丈量打桩,协助双方当事人将阻挡在两家之间的围墙顺利拆除。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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