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因道路通行权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2012年9月17日,堂弟何正忠无奈之下将堂哥何正良一纸诉状告上了广西田林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原、被告系堂兄弟关系,两家房屋左右相邻,门前有一条共用通道,是原告日常通行的必经之路,现被告在通道上扩建房屋,影响了原告的日常通行及生产、生活。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恢复通行。因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2012年9月17日田林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主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了解,在被告准备扩建房屋之初,原告已经提出过意见,认为这样将给他的通行带来极大不便。但被告认为:大家都是堂兄弟关系,等房子建成了,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你这个做堂弟的也不会要求我这个堂哥把房子拆除吧。抱着侥幸的心理,被告何正良继续大胆扩建。期间,原告还多次提出意见,双方甚至发生争吵,但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一纸诉状,请求法院解决。问题的困难之处在于,被告何正良扩建的房屋已建了大部分,如果就这样拆除,损失不小,因为农村建个房子不容易;但如果不拆除,将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通行。主办法官巧打亲情牌,从兄弟礼让,家庭和睦的情理出发进行说教,用相邻权纠纷的有关法律来进行阐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何正良排除妨碍、恢复通行,保证整条通道最窄处的宽度不得小于一米;二、移墙工程费按实际支出由原告何正忠负担,人工及物料准备齐全后正式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