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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无知青年贩卖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3-01-15 08:37:12


     本网讯(廖长春)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曹闽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8月25日晚,被告人曹闽南在泰宁一宾馆将1克冰毒以500元的价格卖给欧阳小辉(另案处理)。次日晚上,欧阳小辉向被告人曹闽南要求购买300元的冰毒,被告人曹闽南又在一宾馆梯口处将0.5克的冰毒交给欧阳小辉叫来拿货的人,2012年8月27日向欧阳小辉收取了300元的货款。2012年8月28日,被告人曹闽南被泰宁公安民警在一宾馆内抓获,并在该房内查扣到0.22克白色结晶物。经公安物证鉴定所鉴定:被查扣的白色结晶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闽南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少量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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