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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法院的朋友,来我这儿喝茶吧”
魏都区法院法官以温情感化双方当事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3-01-11 16:45:59


     本网讯(通讯员 和忠)   李红借给朋友车红军40万元钱,说好是3个月期限,谁知到期车红军却不及还钱,双方还因此发生争执,急着买房用钱的李红一怒之下将车红军告上法庭。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在给做生意的借款人车红军打电话时,没有以命令的口气,而是以朋友的身份邀请他来喝茶,以免影响他的信誉。这些人性化的细节感动了借款人,他千方百计归还了欠款及利息。

    2011年9月23日,做生意的车红军向朋友李红借款40万元,期限3个月,并约定借款利率为3%。3个月期限到了,李红多次催要,车红军却拒不返还。

    这40万元钱原本是李红买房子用的,暂时借给车红军使用,一是帮朋友一个忙,二是还能得到比银行多的利息。如今买房急着用钱,车红军却不归还,无奈之下,李红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车红军及担保人连带偿还4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10.4万元。

    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杜捷受理此案后,遵循诉调对接的原则,主动了解借贷双方的情况,决定争取在庭前调解此事。

    了解到双方的基本情况后,杜捷没有直接要求车红军来法院接受调解,怕他身边的朋友知道后影响其信誉,就在电话里说:“你好,我是你法院的朋友杜捷,来我这儿喝茶吧!”

    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其办公室后,杜捷泡上一壶茶,三方边喝茶边聊天,设身处地地替他们着想,寻找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他告诉车红军,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当初对方愿意将这么多钱借给他,是对他的信任。如果他不还钱影响了其信誉,那他以后生意就不好做了。杜捷又劝李红,对方不按时还钱,肯定是有原因的,最好把利息降低点儿,争取调解,减少诉讼时间,不影响买房用钱。

    在杜捷的努力调解下,10多天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车红军归还李红本金40万元、利息5万元。

    2012年12月28日,车红军提着45万元现金,在杜捷的办公室里将钱交给李红。当日中午,双方还在一起愉快地吃饭、聊天,关系和好如初。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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