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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水师傅”扣工钱引发的一场血案
发布时间:2013-01-10 14:42:32
本网讯(通讯员 肖福林)
一泥水师傅私自克扣徒弟工钱的事情被徒弟的另一个师父得知后,其叫到本案被害人教训了泥水师傅两次,泥水师傅一怒之下将被害人杀害。2012年12月7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丛宗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份,被告人丛宗文与张若非因劳务工钱问题产生矛盾。被害人丛国华因此事分别于同年9月23日在丛宗文租往房处、10月5日在铁石口镇两次对丛宗文实施殴打,被告人丛宗文的两次伤情均为轻微伤乙级,丛宗文两次向信丰县公安局报警。 2011年12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丛宗文骑摩托车来到信丰县铁石口镇一歌舞厅门口时遇见丛国华。丛宗文遂上前质问丛国华如何处理自己被打的事情,遭到丛国华拒绝。丛宗文便推丛国华左肩膀一下,丛国华也推丛宗文一下。丛宗文从夹克衫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朝丛国华左胸前捅刺一下。丛国华被捅后胸前冒出鲜血便转身跑,跑至铁石口镇某饭店边的马路时倒地不起。丛宗文持水果刀追砍,在丛国华倒地后仍在其腰背部等部位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后被告人丛宗文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丛国华系被他人用双刃锐器多次猛刺入胸背部,致心脏破裂,左肺裂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2011年12月31日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在信丰县铁石口镇被告人丛宗文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丛宗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丛宗文能如实供认犯罪事实,被害人丛国华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的责任,可对被告人丛宗文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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