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小生 张勇)
男子向前妻打电话商量孩子抚养问题未果,恼怒之下欲将其从二楼窗口扔下,结果受到法律的惩罚。2012年12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明阳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今年30岁的王明阳是登封市的一位农民。2012年初,他与妻子王某因感情出现危机,两人便协议离了婚,但对孩子抚养问题没有说清楚。同年6月1日上午,王明阳准备和前妻王某说一下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是王某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于是,王明阳便来到王某任教的幼儿园,见到王某正在和幼儿们一起表演节目,就再次给王某打电话,但其仍然没有接听。王明阳对此很是气愤,直接到幼儿园二楼楼梯口处等待王某。表演结束后,王某被王明阳迎面拦住,并因话不投机发生了争吵、厮打。王某见状不妙大声呼救,气急败坏的王明阳拖起王某来到一个空教室窗口处,准备将其扔到楼下去。危急时刻,闻声赶来的幼师冯某、王某、刘某等人一起下手,一面拽住王明阳,一面堵住窗户,并打电话报警,闻讯赶到的民警将“活蹦乱跳”的王明阳当场制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明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所引发及被告人王明阳的悔罪表现和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