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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空手套白狼”2万元后“蒸发”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08 10:26:01


     本网讯(通讯员 马丹 黄河清)   为了偿还赌债,竟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买猪款2万元,为此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德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仟元;责令被告人冯德财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二万元。

    2012年1月6日15时许,冯德财打电话给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乡的韦日华,谎称贩运生猪给韦日华及其合伙人陆有权帮卖,然后以没有资金支付货款为由,要求韦日华、陆有权向其汇款作为本钱买猪,从而骗取韦日华、陆有权现金2万元,但冯德财却将该2万元现金用于偿还赌债,“空手套白狼”后,他从此“人间蒸发”。

    被骗后,被害人韦日华、陆有权报警。2012年9月16日,冯德财被都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7日,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冯德财犯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德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冯德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当庭认罪,对被告人冯德财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所得尚未追缴的钱款,应当责令退赔。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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