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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离婚闹上法庭 法官巧调止纠纷
发布时间:2013-01-05 14:43:14
本网讯(黄朝实)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这桩婚姻最后在友好的气氛中宣告终结。
赵忠和张女于1999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在该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后感情尚好,夫妻双方相处和睦,而随着时光的推移,双方恋爱时掩饰的缺点和生活理念上的不同都一一显露出来,双方常为一些琐事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家庭矛盾逐渐升级,夫妻感情淡漠,甚至达到不可调和的境地。 该庭受理此案之后,承办法官坚持依法办案,通过对当事人的了解继续充分利用庭前调解的重要手段,力求挽回一桩美满的姻缘。在接受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解析《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讲解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父母离异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等。尽管如此,仍然难寻双方继续维持一个完整家庭的支点——最后庭外调解宣告失败。为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诉求,法官又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使矛盾双方静下心来,在自觉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达成了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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