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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出打工本无错 妻子“网恋”诉离婚不准
发布时间:2012-12-28 10:48:44
本网讯(通讯员 彭洋 张双召)
随着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的不断提高,大量的农民外出打工。农民外出打工,农民工夫妻之间自然无法团聚,分居时间长了,就会产生不和谐。12月27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一起农民工离婚案,办案法官在依法查明事实后,认定原告“网恋”是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被告为家庭打工并无过错,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家住襄城县十里铺乡的农民李维为了家庭,长期在外打工,妻子黄丽丽在家操持家务,但时间一长闲得无聊,上网后结交网友,谈起了“网恋”,并且越陷越深,不可自拔。黄丽丽以李维长期在外打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提出与李维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应当珍惜已有的感情,不应该动辄提出离婚。原、被告婚初感情尚可,并生育了儿子。后因原告与他人通过手机短信、QQ网络交友,引起被告怀疑致使二人生气,现原、被告之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原告称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被告不予认可,原告也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和支持。经调解无效,经合议庭评议,判决不准予原告黄丽丽与被告李维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丽丽负担。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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