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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菜市意图不轨 连车带鱼一锅端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2-27 08:39:42


     本网讯(王挺 梅怡萍)   三男子在菜市场寻找目标伺机下手,将卖鱼老板停在市场旁边的摩托车连同草鱼等物品全部盗走。2012年12月24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余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7月25日4时许,被告人陈余全伙同宋冬阅、陈四才(均已判刑)三人来到东乡县赣东农贸市场寻找目标伺机行窃,在批发鱼巷子口发现被害人李接太的一辆宗申蓝色摩托车停放在此处,由被告人陈余全负责望风,其他两人将摩托车(价值7224元)连同车上的草鱼(价值408元)、骆驼牌电瓶(价值227元)、一只增氧器(价值130元)、一只四方塑料桶(价值50元)一并盗走,上述财物价值人民币8039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余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一次,盗得摩托车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803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余全在盗窃过程中只是望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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